6月下旬,有证券媒体称珍诚医药在线及商康网均有制药工业“买家”愿意“入手”。记者就此消息联系珍诚医药在线与商康网的相关负责人,双方均以“暂时没有敲定最后结果”作为回复。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确认了这两则消息,并透露,医药电商B2B的发展尚不成熟,不论是上游工业企业,还是下游连锁企业,目前多数仍对这一平台的发展及与之合作持观望态度。
工业药企收购B2B平台,为赶电商潮?
2014年可谓是医药圈的电子商务年,不管是药品零售企业还是药品生产企业,均想在医药电商这块蛋糕上尝点甜头。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在《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不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情况下,开展电子商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开办连锁药店间接申请B2C资质,向个人消费者售药;二是利用B2B平台,与企业消费者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
“药品生产企业开展B2B电子商务,不仅是赶电商潮,更是一种布局性的工作,是一种供应链的合作,而收购一个优质的B2B电商平台,可以为药品生产企业带来客户资源,并降低相应的平台构建成本。”以岭健康城副总经理邵清如是说。
当下发展遭遇“潜规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官网数据显示,截至7月8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中的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共68张,其中获证的以药品生产企业及批发企业为主,也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批发企业。
B2B电商平台主要应用于药品的招标、采购,但由于B2B电商平台的招标、采购与目前线下的操作在模式上有着较大的区别,B2B平台的发展相对缓慢。
据先声再康电商总经理张移兵介绍,线上药品招标、采购,产品价格透明、信息对称,几乎没有线下模式操作所产生的灰色地带。“这也是制约医药B2B电商平台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而言,不少药品生产企业与批发企业,仍是靠医药代表与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接触,这个过程仍有不能说的秘密。反观药品零售企业这边,由于采购人员不熟悉医药B2B电子商务居多,自然很难通过这一渠道与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交易。”
邵清更是坦言,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与零售企业仍以传统的商业逻辑看待药品流通的发展,且B2B电商平台仅是作为附属于生产、批发企业的一个小部门,服务于线下,多数无法独立运作,其业务的开展受制于企业的配套制度及激励政策,所展示的产品也受限于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这也是医药B2B电商开展难度大的重要原因。因此,我认为,短期内,至少是目前,发展医药B2B电商仍难对行业产生较明显的影响。”
前途仍是光明的
B2B电商平台目前尽管发展及模式不被行业看好,但随着政策对医药市场交易透明度要求的提高及B2C市场的壮大繁荣,未来将是医药商品大宗交易的最佳平台。一位就职于医药B2B平台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医药B2C市场的发展非常抢眼,这让药品生产企业认识到互联网渠道的重要性、便捷性,特别是在打破地域限制方面有着不容置疑的优势,加之电子交付手段的完善,及大型药品生产企业在物流能力上的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在开展医药B2B电商方面已经有了完备的基础条件。
而针对于医药B2B电商的发展模式,邵清表示,药品生产企业应把医药B2B电商独立成一个部门,配套完整的人才团队、技术支持及激励政策进行分销业务。“我最看好的,是第三方独立平台发展医药B2B电商,在有足够的资金构建完整供应链的前提下,这类平台性质中立,运作不受药品生产企业的约束,且产品内容会更加丰富,更能获得药品零售企业的青睐。”
来源:21世纪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