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会上,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文君介绍,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了丙类药品目录的最新规划与思考。
黄心宇表示,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有利于发挥医保部门政策优势、专家优势和管理服务经验,为商业健康保险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经济负担。
对这项工作我们目前有几点考虑:
一是药品范围上,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
二是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工作安排上,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四是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具体工作方案将在完善后争取尽快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也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提出宝贵意见。
此外,由于丙类目录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接,必需留有一定的产品设计、精算、落地的时间,因此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经过反复研究,今年我们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就是对4月初申报开始时尚未获批,但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新药,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只要在5月底正式批准,就能够参加后续的专家评审环节。
《2025年全国80%左右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即时结算,2026年底全部实现即时结算》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