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发布最新《上海市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共计592个品种,发布名单同时提醒“双通道”药品范围以通用名形式公布,其中部分药品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不允许在药店销售的品种,请医疗机构充分考虑临床诊疗和患者需要及时配备此类品种, 不得开具外配处方。
此前,2023年12月29日,上海发布的“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共计 503 个品种,此次增加89个品种。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环孢素滴眼液(Ⅲ)、 头孢托仑匹酯颗粒) 将给予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调出“双通道”药品范围。
《国家医保局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自2025年起,双通道只接受电子处方》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