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2021 年版《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废止。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答记者问中表示,与2021年版相比,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一是“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二是“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本次修订后,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另值得注意的是,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同日还发布了《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上述负面清单中的第17条(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和第22条(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允许在国内开展试点。其中第17条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第22条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