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华道生物及其责任人员)。经查,华道生物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华道生物以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假销售8-羟基喹啉铜、二苯砜、苯亚磺酸钠等产品,同时伪造销售回款,导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等存在虚假。
华道生物全称为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常熟市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海安路北,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和新材料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内主要的苯磺酰氯、二苯砜、N-丁基苯磺酰胺生产商之一。2021年12月在深交所提交上市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华道生物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5亿元、3.46亿元、3.44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3677.17万元、5936.38万元、6380.77万元。其中,报告期内,苯磺酰氯系列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50.79%、43.94%和67.86%,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截图来自华道生物招股书
华道生物计划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68万股,募资3.2亿元,主要用于苯磺酰氯及二苯砜扩产能并延伸开发3-氯丙酰氯和2,4-二(苯磺酰基)苯酚项目、基于生物酶催化的他汀类药物中间体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虚增销售收入约2559万
2019年,华道生物虚开发票给没有业务往来的木材经营部、木材加工厂等个体户或企业,并通过华道生物控制的关联方(苏州天健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苏州伊迈特生物试剂有限公司、苏州伊兰吉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英倍名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英伦倍健有限公司、苏州倍健名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关联方)及其他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取现,再以客户销售回款的名义存现给华道生物。2020年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期间,为配合中介机构有关客户走访的需求,将前述虚开发票的对象变更为7名个人,同时红字冲销并重开发票。2021年个人客户访谈不顺利后,华道生物再次将前述虚开发票的对象变更为河南鑫瑞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姚为柱、昆山市常青化工有限公司,并再次红字冲销、重开发票。经查,华道生物通过前述方式虚增2019年销售收入25,596,460.19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比例为10.87%,虚增利润12,151,730.45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28.31%。
2020虚增销售收入2637万元,2021年虚增销售收入2876万元
2020年至2021年通过向湖北迪美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达之明经贸有限公司、江苏福特宏晔化工有限公司、金溪县云祥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天一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世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众合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长春市新傲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顺邦达化工有限公司、镇江创力化工有限公司共11家客户虚开发票,并通过华道生物控制的关联方及其他公司和个人银行账户制造销售回款方式,虚增2020年销售收入26,376,106.19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的7.63%,虚增利润总额10,612,146.10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的15.45%;虚增2021年销售收入28,761,061.91元,占披露的当年销售收入的8.37%,虚增利润总额15,001,399.44元,占披露的当年利润总额的20.54%。
针对上述行为,同时鉴于华道生物及时撤回IPO申请(2022年9月30日,华道生物上市申请终止),没有造成损害后果,证监会决定:对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华道生物董事长、总经理刘明荣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华道生物董事周培良、时任华道生物财务总监金利忠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华道生物董事会秘书宗冬青、刘明荣外甥女、华道生物IPO协调人陈荍(在华道生物无任职)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合计被处罚1150万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