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声在线消息(湖南日报社主办)消息,7月18日,临湘市医疗保障局召开《临湘市医保定点药店价格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共56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会,这意味着国家医保局部署开展的“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逐步深入基层。
国家医保局要求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外卖价”“小时达”“即时达”“限时达”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下称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掀起“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热潮。以网络售药平合“即送价”为锚点,将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等各渠道药价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进行比对。发现异常高价,督促医药企业主动调整,注意辨析企业串货、促销、产品临期等说辞,一追到底,逐步完善价格治理体系。
临湘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永波在此次医保定点药店价格治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定价,不能超过地区价格众数。二是要自查自纠,抓出实效。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对自查问题要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对进价高于地区众数价的药品需提供佐证,并报医保局核实处理。三是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结合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多措并举,联合相关部门,对拒不纠正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结算,直至取消医保定点。
除临湘市外,近期,江苏省宿迁市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开展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对于价格监测工作目标,《通知》提出,其目标是督促医保定点药店严格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定价出售药品,实现定点药店相关药品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全市众数或不高于省阳光招采系统挂网价格,纳入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不高于非医保支付结算的售价,推动定点药店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对于药品价格监测对象,《通知》要求以全市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药品价格为监测对象。医保部门按季度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提取并分析定点药店结算数据,排查医保支付金额排名靠前,并且与公立医院集中带量采购药价、省级平台挂网价格、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价格众数、网络药店销售价格等比对差异较大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形成药品价格监测结果,相关药店对照自查整改并作出书面承诺,对于不及时整改的定点药店,由医保部门进行约谈处理。
对于药品价格监测实施步骤,具体分为价格比对、监测分析、治理整改、成果应用四个阶段。价格比对阶段,价采处从定点药店结算数据中筛选交易金额、销售量排名靠前的西药、中成药各20种,将其销售价格与集采药品价格、可替代产品价格、非中选产品价格、平台挂网价格及网络销售价格进行横向比对,统计价格差异情况。各县区医保局结合当地实际,向市局报送药店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名单。
监测分析阶段选取价格比对差异较大、县区报送名单、群众价格投诉等渠道汇集的药品品种进行价格监测分析,在全市销售价中确定最高值、最低值、众数及众数占比、网络售价、平台挂网价等信息,结合药品进价和医保支付情况综合分析,形成分统筹区的明确到具体药店的监测药品销售清单。同步随机抽取往季清单中的药品销售价格进行纵向对比,高于合理定价的一并纳入当季监测清单中。
治理整改阶段,各统筹区依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对监测药品销售清单中涉及的定点药店发送提醒函,要求合理确定销售价格,视情况对药店进行约谈。月底前各统筹区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至市局价采处。
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一览表》并多渠道发布;监测分析成果与待遇处制定年度病种分值目录、监督处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共享应用;药店销售价格普遍低于省平台挂网价格的药品情况上报省局,供其在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中参考;药店销售价格普遍较医疗机构低的,基本信息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供货企业议价时参考,同时作为医保中心与民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谈判的案例。
除各地落地细化相关工作外,近期还有西安、深圳、济南等地上线了定点药店比价系统,开放式的提供相关药品销售信息的查询和购买服务。
《国家医保局开展网上药价抓取比对专项行动,初期每个省份每月至少上报5个典型案例》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