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本市部分乙类药品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按甲类药品报销的通知》,这意味着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具上述药品将可以全额报销,患者个人无需先行自付10%。本次共涉及1252种乙类药品,涉及范围为北京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全体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此前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推进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落实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是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具体举措,推进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用药可供应的品规一致,结合居民个性化用药需求,切实满足高血压、糖尿病两类疾病用药。加强医联体内慢性病患者用药衔接,在保证用药安全前提下,提供处方延续服务。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