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国家医保局表示,按照《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
国家医保局表示,评审结果为“拟简易续约”、“拟重新谈判续约”、“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药品,其中,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目录外药品,说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已纳入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此外,国家医保局强调,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在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9月初,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公告,名单涉及目录外药品222个,目录内药品164个,共计386种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医保目录调整的评审方式和具体规则做了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充分体现医保的价值购买,体现对医药创新的支持。计划今年12月初公布目录调整结果,明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版的医保目录。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