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2023版目录》”)。
《2023版目录》目录调整以“优化结构、确保临床合理需要”为目标,选择抗菌活性强、药动学特性好、不良反应少、性价比优、循证医学证据多和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所列抗菌药物为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外用及局部作用不全身吸收的抗菌药物,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2023版目录》涵盖北京市临床常用抗菌药物108种(以通用名计)。其临床使用管理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本次新增主要为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其中限制使用级新增奥马环素(口服)、头孢卡品酯、头孢地嗪、硝呋太尔、特地唑胺(口服)、康替唑胺(口服)和硫酸艾沙康唑(口服)7种,特殊使用级新增依拉环素、奥马环素(注射)、头孢比罗酯、特地唑胺(注射)、两性霉素B胆固醇硫酸酯、泊沙康唑(注射)和硫酸艾沙康唑(注射)7种,共计新增14种。
对于未纳入本次目录的抗菌药物,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原则上不推荐使用。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应用《2023版目录》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照《2023版目录》分级管理原则确认使用级别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使用《2023版目录》外抗菌药物的机构,应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备案。
《2023版目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注:黑体加粗显示的药品为本次增补的抗菌药物。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