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提出为鼓励 HPV疫苗的研发,迭代疫苗可在一定程度上简化或加速临床试验,缩短迭代疫苗获批上市时间。
具体而言,根据有无 HPV 疫苗研发平台基础,可大致分为第一代疫苗和迭代疫苗。第一代疫苗是疫苗企业首次研发的 HPV疫苗,一般情况下覆盖的 HPV 型别有限;迭代疫苗是疫苗企业基于第一代疫苗研发平台开发的疫苗, 与第一代疫苗相比, 除改变 HPV 型别覆盖范围外,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工艺过程控制、质量标准等与第一代疫苗原则上相同或高度相似。
在临床试验设计方面,迭代疫苗建议优先选择自行研发的生产工艺可比, 价次、 型别、抗原含量和配方等方面最为接近的上一代疫苗作为对照,无需再独立设置安慰剂组。以自行研发的上一代疫苗作为对照时, 共有型别开展保护效力研究已不具可行性,可基于免疫原性比较进行有效性评价;新增型别可视为采用了安慰剂对照, 试验设计基本同第一代疫苗。
考虑到新增型别所致子宫颈癌等疾病的发病率可能进一步降低,以及 PI 是导致组织病理学改变的发病和进展机制, 因此, 若上一代疫苗采用公认的组织病理学终点完成保护效力试验, 经评估上一代疫苗的保护效力符合上市要求,且试验疫苗经药学评估确属迭代疫苗, 则可接受以病毒学终点 12 个月 PI( PI12) 申报上市,以缩短迭代疫苗获批上市时间。
在有效性评价方面,在上一代疫苗充分证实保护效力的前提下, 迭代疫苗与上一代疫苗的共有型别可基于在血清中可测量的中和抗体免疫原性比较来进行有效性评价。共有型别达到免疫原性非劣效后,可桥接其在上一代疫苗中获批的适应症,但仍建议针对共有型别所致的 PI12或 CIN2+等组织病理学改变进行监测和描述性分析, 以防新增型别对共有型别的保护效力有所干扰。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较第一代疫苗发生了重大药学变更,则需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第一代疫苗数据的支持程度,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来源: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