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服务网发布了2023年4月药品预警,多款品种因为价格差异超过10倍被评定为“红三星”,而被暂停挂网。
2021年,江苏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要求动态监测江苏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及时发现处置价格异常情况。
对新增挂网药品,实行价格预警管理,其中:
(1)价格高于阳光采购制度实施时已挂网同品种最高价(以下简称已挂网最高价)10倍(含)及以上的,标记为红色预警★★★,暂停该产品交易资格,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采购;
(2)价格高于已挂网最高价2倍(含)-5倍、5倍(含)-10倍的,分别标记为红色预警★、红色预警★★,约谈相关企业,提醒医疗机构谨慎采购;
(3)对价格高于已挂网最高价但不足2倍的,标记为黄色预警,提醒医疗机构。
对撤网后重新挂网的药品,同品种无已挂网产品的,以撤网前价格1.8倍为已挂网最高价进行价格预警管理。
价格预警实行动态管理,预警标记每季度初更新一次,鼓励企业主动将挂网价格调整至合理范围。对列入价格预警范围的药品,重点加强议价和采购监测;对采购预警药品数量和金额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由医疗保障部门约谈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最终,17款药品被列入红三星,暂停交易。52款药品被红一星、红二星警告。41款药品被黄色预警。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