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医药——
1、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并落地实施;
2、规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接续工作,指导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牵头开展联盟接续采购,鼓励同一品种由多家企业中选,促进价差公允合理,并统一采购周期;
3、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高的品种要持续挤压价格水分,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上一轮集采中选价格偏低的品种,经充分竞争后形成新的中选价格;
4、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
5、江西牵头开展干扰素省际联盟采购;
6、广东牵头开展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省际联盟采购;
7、省级药品集采重点针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品种和未过评品种,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尚未纳入国家和省级集采的“空白”品种集采,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
8、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医疗器械——
1、做好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参照人工关节置换手术价格专项调整的做法,优先调整与脊柱类耗材集采相关的手术价格;
2、适时启动人工关节集采全国统一接续;
3、聚焦心内科、骨科重点产品,指导更多省份推进吻合器、超声刀等普外科耗材集采;
4、继续探索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各省份至少开展1批省级耗材集采;
5、指导陕西牵头开展硬脑(脊)膜补片、疝修补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6、河南牵头开展神经外科等耗材省际联盟采购;
7、安徽牵头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
8、落地实施种植体系统集采结果,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四川医保局率先开展牙冠竞价挂网,其他省份及时跟进联动四川的牙冠挂网价。各省于2月底前出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治理政策文件,于4月中旬前全面落实全流程调控目标。
价格管理与医疗服务——
1、规范药品挂网撤网工作,撤网信息在集采平台系统内部发布,撤网药品的原价格信息保留3并供国家和各省查询;
2、各省份要坚持守土有责,严防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改换规格包装等“改头换面”涨价行为。
3、国家医保局将对重点品种溯源“首涨省份”,并指导有关省份完善制度。
4、各地要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原则上于6月底前完成年度调价评估,以省为单位提交评估报告。
5、符合启动条件的,在总量范围内有升有降调整价格,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占比60%以上的价格项目纳入调价范围,调价方案中技术劳务价格为主的项目和金额原则上占总量60%以上,稳妥有序完成年度调价。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