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威海新闻网报道,5月19日,记者从威海市医保局获悉,威海作为全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试点城市,经过前期积极探索,目前全市纳入集采药耗货款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达到65家,惠及医药企业19家,直接结算药款7700多万元,减轻了医药企业资金压力和经营负担,助力威海医药企业转型升级。
申请、确认、复核、月结
据介绍,在传统结算模式下,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将医疗费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照与医药企业的合同约定,定期将药款打给企业。由于各医疗机构经营状况不一,现金流相差较大,结算周期普遍需要3到6个月,个别医疗机构甚至长达1年。在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药款模式下,整个流程跳过医疗机构,由医保基金直接与医药企业结算药款,医疗机构只需要与医药企业、经办机构对账核实即可。目前,威海已将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货款全部纳入直接结算模式。
为推进医保基直接结算药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威海市医保局专门成立直接结算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在全面梳理药款结算流程的基础上,威海市医保局还结合威海实际,创新推行“两审一拨”结算方式:即先由药企发起药款申请,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再由经办机构复核后生成对账单,经过医药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再次对账后,最终由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拨款。目前,威海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货款均已缩短到三十天左右,基本实现“月结”。
“今年,我们计划在继续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药款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纳入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放大直接结算效应,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威海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王晓华表示。
全国首个省级医保直接结算方案
2021年8月,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1年8月,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准备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关于医保直接结算机制的首个省级方案。
方案提出,依托监管平台先行开展国家和山东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直接结算工作。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自行结算在线监测,2025年全面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参加直接结算的品种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的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品种,并适时将价格不高于中选价的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品种纳入直接结算,并逐步扩大品种范围。
在方案提出后,山东的省辖市医保局开始推动这项工作,建立起多个试点城市。
除威海市以外,德州市也作为试点城市,在去年10月就率先完成了全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款直接结算工作,向18家医药企业拨付38家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货款1062.62万元。
同时,德州市还进一步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将全市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平台采购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在全省率先开展集采耗材直接结算。
济南也紧随其后,于今年1月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起,全面开展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全部通过山东省结算监管平台开展直接结算和在线支付。
多省推进医保直接结算
2022年4月27日 ,天津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落实京津冀“3+N”医药采购联盟人工晶体类、骨科创伤类和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实行医保直接结算政策。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数量,在到货确认3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拨付供货企业。
随后,2022年5月5日,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发布《2022年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在结算与回款方面,文件要求采取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货款或预付金结算货款两种方式,如果采取预付金结算的方式,医保经办机构按不低于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协议采购总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卫生机构,货款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前结算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