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示《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的公告,公示期为1周。
申报企业可登陆“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查询自己所申报药品的形式审查结果。各相关主体或个人如对《名单》有意见建议,可于2020年9月2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馈。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需附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邮件:ybzx@nhsa.gov.cn(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9061448,89061449
本次名单共计750个,其中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品种12个,除已纳入医保的达伯舒外,目前已在中国的上市的PD-1/PD-L1全部入围目录。另外广泛关注的治疗阿尔兹海默症的GV-971也入选。
总体而言,本次目录调整共纳入以下类产品: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药品。
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3、《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一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二批)》《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或《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6、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条件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如阿卡波糖、甲磺酸奥希替尼、伊布替尼等。
条件2:处于协议有效期内,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如阿达木单抗、奥拉帕利、盐酸安罗替尼等。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