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份国家医保局《关于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在业内流传,该《通知》显示国家医保局组织于8月3日组织召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广东、福建、四川、陕西等省级药品招采、医保的负责人,以及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等市药品招采、医保的负责人。
根据相关报道,此次会议主要围绕通过一致性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展开,具体内容包括针对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试点城市重新进行采购;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逐步替换原研药市场;讨论用各省70%的市场份额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原研产品的最低报价,并此产品的最低报价作为医保的支付价是否可行并听取代表省份意见。
有观点认为,这意味着,未来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高仿药),至少将占据各省70%的市场,而这70%的市场份额可能呈现“1+3”(即同一个药品3个仿制、1个原研的局面)的竞争局面,这样一来,4个质量相同的产品,3个价格都比较低,形成对原研的围攻之势。有业内专家表示,这是实实在在的带量采购,真正用量压低药品价格,相比于以往的量价分离,有价无量等现象,着实是一大利好。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在上海市调研工作时就强调,当前,要精心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此外,根据要求,获得70%市场份额的原研药和仿制药,还要面临医保支付标准的“筛选”。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价格往往更低,以其中的最低价作为医保支付价,结合总额预付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医疗机构的控费压力,将成为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的首选,真正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
另悉,就在8月3日下午,17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受邀参加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的“仿制药量价采购座谈会”。
截至到目前,国家药监局已先后公布了五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名单,今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
另据有媒体报道 ,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也正在进行中,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来源:医谷网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