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3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目前从各种生物中寻找天然抗肿瘤活性物质是抗癌药物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生物碱类抗癌药已有不少用于临床并取得较好的抗肿瘤作用。例如从红豆杉中分离出的生物碱紫杉醇,被研究证实具有广谱的抗肿瘤活性)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后,除安宫牛黄丸等我国特产药品、部分生物碱类药品等少数品种外,绝大多数进口药品,特别是有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均将实现零关税,通过梳理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名单可发现,此次调整共涉及抗生素(青霉素、头孢)、抗癌药、抗疟药(青蒿素)、抗炎药(磺胺类药品)、中药等多类药品,且以抗生素类药品居多。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学恭表示,本次涉及的进口中药、清凉油、药酒大多产自中国香港,以及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而零关税涉及的抗癌药主要以化疗药物为主,未包括小分子靶向类药物。
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答记者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提出:“愿意以更开放的姿态继续进一步降低进口商品的总体税率水平,一些市场热销的消费品,包括药品,特别是群众、患者急需的抗癌药品,我们要较大幅度地降低进口税率,对抗癌药品力争降到零税率。”
4月12日,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斌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让群众感受到急需抗癌药价格有明显降低。
有行业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由于我国药品整体研发能力仍然不强,抗癌药以进口和国内外资药企生产为主,现在我国也有部分本土药企在生产自主研发的抗癌药,但由于国内抗癌药生产所占比例很小,抗癌药进口是否实施零关税对这一市场格局的影响并不大,而对于青霉素类药品,在我国的研发已较为成熟,市场占有率较高,对于这类药品,引入进口药旨在与国内药品相竞争,以此在提升药品质量的同时,降低药品价格。
附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