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从4月15日起,广东省将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其中,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而二类店的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同时注明上述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的类别。
药品零售企业若想全部经营,就必须申请三类药店。而三类药店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业界呼吁多年的“药店分级”改革终于进入实质阶段,未来极有可能全国推广。但,对于中药饮片、肿瘤药、抗生素等药品的销售限制,是中国零售市场的再一次洗牌。
百亿市场没了
零售市场面临整体洗牌
中药饮片与肿瘤药是零售药店的利润之源。
据《2017年中药饮片行业研究蓝皮书》显示,2017年零售药店中药饮片(含阿胶)的市场规模将达约350亿元,五年复合增长率16%,高出行业5个百分点。相对应,中药饮片(含阿胶)占药店营业收入比例从2013年的7.5%提升到9.5%,5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其中,福建、广东这两个具有中药饮片保健传统的沿海发达地区省份,零售药店中药饮片占比均超10%,四川、上海、湖南、辽宁、河北、北京和广西等7省市的占比也超过了全国的均值。
尽管,健识君目前无法统计,广东省内一、二类药店的具体数量,不能忽视的是,中药饮片作为零售药店利润源泉,一旦实施药店分级管理势必会影响到整个零售市场的销售数据。
但,这还不是最为糟糕的,此次药店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一、二类药店不得销售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这直接将零售药店的转型升级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要知道,单就肿瘤药的销售而言,对于零售药店就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中康CMH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零售药店肿瘤市场规模已高达82亿元,市场增幅34.2%。更为关键的是,零售药店销售肿瘤药,还承担承接医院外流处方,搭建全DTP药店营销模式的重任。
业内普遍认为,药店分级管理一旦实施,中药饮片、肿瘤药在零售药店的销售势必受到强烈影响。倘若零售药店固守“传统”,放弃转型升级的天赐良机,未来将会失去百亿市场。
药师服务
药店分级或将全国推广
随着医药分家不断深化,药店分级管理已实施顶层政策的重要一环。
此次,广东省的新政除了将零售药店的销售范围进行了分级,也将执业药师的职责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如下
零售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具备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可配备若干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方,其所属每间连锁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复核与指导合理用药。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本管理办法分类管理规定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在岗信息应在营业场所显着位置进行公示(至少包括姓名、执业注册证号及照片等),着装符合要求,佩戴执业药师标志牌。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时,应在处方药销售区域显着位置公示,停止销售处方药并记录原因,记录应存档备查。
分析人士指出,“专业药事服务”是划分两类药店最基本的分水岭。也就是说,一类药店更多集中在经营模式之争,而二类药店更多需要争夺院外处方蛋糕,必须在“专业药事服务能力”锻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018年2月,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未来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极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事实上,中药饮片和处方药“最严监管时代”的到来,将加速药品零售领域的洗牌,连锁药店占比将进一步提升。未来,一方面是破除以药养医、处方外流等医改措施为医药零售行业持续释放利好,“到2020年自院内向院外迁移的处方药总量有望近万亿元”。另一方面,在分类分级管理下,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高级别药店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来源:健识局(微信号 jianshiju01) 作者: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