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大调整之后,组建“医保局”、“卫健委”,整合食药总局(CFDA)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那么,之前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会不会受到影响?
比如,两票制政策会不会有所改变?毕竟,2017年1月9日公布的国家版两票制政策是由国务院医改办制定并签发的,而现在这个机构取消了。再比如,由CFDA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怎么搞下去?
我们认为,机构的取消并不意味着相关工作职责随之取消,也不意味着改变相关政策的继续推行。
两票制一开始是在2016年4月6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李总理提出,20天后,正式纳入当年的医改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医改试点省(11个)、医改试点城市(200个)在2017年内推行,非医改试点地区在2018年内推行。
从目前两票制的推行进展看,是超越政策和市场预期的,不仅所有的试点省、城市都按时出台文件并执行外,非试点省(如东三省、内蒙、山西、河北等省)也都在2017年出台文件并执行;进入2018年,剩余的省份也都陆续进入执行期。
因此,执行层面,至少在时间进度已经到位,执行力度,各省均下发文件专门要求重视与落实。其中,重庆、广西、云南依照国家版政策的基本精神校正了之前的一些条款(如视同生产企业的商业公司要求全国唯一;删除全国总代可视为生产企业条款),可以说,两票制的推行趋势不会变,而且有从严要求的趋势。
但变数也不是没有。
医改办被取消后,其三医联动改革的职能分散在新组建的卫健委、医保局、以及调整后的药监局中。但两票制政策首先是一个药品供应保障的子政策,其次才是一个药品流通的政策。
从目前机构调整的情况分析,今后负责药品采购政策制定的是医保局,因此,两票制政策也会随着转移到这个全新的机构,但其职能是平行转移?还是,重新调整分工,现在不得而知。
其次,从流通管理的角度看两票制,商务部可以管(但之前没有直接涉及),药监部门也可以管(安徽、湖北等省两票制就是由药监部门制定的),而现在药监部门整合到国家市场监管局下面,变为一个副部级单位,新的药监局只设在省一级,市县一级涉及药品流通零售的工作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这就涉及机构调整后的各地机构调整、组建、分工和协同,没有一年半载是没法挂牌成立并运行实施的。
从这个角度看,各地监管上可能会存在滞后,基于此,后期两票制政策的推行落地会有些迟滞。
总之,两票制仍会继续推行,各项细节会一一落实。据悉,4月份会有一次征求各大企业意见的机会。
医药代表备案制度会受到什么影响呢?
此外,正因为药监部门整合至市场监管局,再加上一些省份备案制度是由药监部门与卫生部门牵头联合制定,因此,在各省相关机构调整完毕之前,医药代表备案的工作估计也得缓一缓,可能很难按各地文件要求的2018年3-6月这个时间进度完成。
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发文与落实要求情况表
此外,按国家版医药代表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平台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医药代表在统一的平台上进行登记备案。” 这一平台的指定虽不敢说会受到机构调整的影响,但各地医药代表备案的具体经办单位---地级市药监部门,在调整至市场监管局之后,市县不再单独设立药监局而统一在市场监管局下运行,那么,此项工作很可能受到分工、协同安排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综上,两票制、医药代表备案制政策都是国务院层级的大政策,机构大调整后,其政策仍将继续推进,但受到职责分工的影响,落地执行、监管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迟滞。两票制细化版政策马上会出台,医药代表备案制(征求意见稿)如何定稿,拭目以待。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微信号 drugist) 作者:点苍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