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购买“统方”这条灰色产业链中近来增加了新的一环——黑客。”
近日,广东省50多名医药代表被警方逮捕的信息在业内迅速传开。公开信息显示,此次事件的起因正是医药代表雇黑客获取统方,而波及范围如此之广则是由于侵入医院系统的黑客被捕,涉案人员多为买家。
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为多个医药代表辩护的邓世运律师说,目前此案尚未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并有部分医药代表已经决定走认罪认罚程序。
“在医院不配合的情况下即选择通过黑客获取统方,这恰恰说明了在药品推广领域,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依然存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邓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道。
一、首现获取“统方”的黑客涉案
据媒体报道,此次案件是由于医院不配合提供统方,因此有医药代表雇佣黑客进入医院系统获取统方。
反统方软件公司上海卫盾信息科技的相关负责人姚文嵩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年来几乎没有听说通过黑客侵入系统获得统方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对医药代表来说,雇佣黑客的成本远远高于从医院内部获取统方的成本。而对于黑客来说,医院的信息系统往往采用的是内部网络,如果能够费尽周折进入系统,那么在财务方面做手脚显然比统方更容易获得更多的利益。”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字“统方”发现,在以往的案件中,向医药代表透露统方数据的往往是医院内部的工作人员,以医院信息科的工作人员居多。对于此类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商业贿赂,多以行贿受贿罪认定。
在河南省6月刚刚查处的一例违法获取统方案件中,医药代表自2002年2011年间,每个月向医院的药剂科科长支付700元至1000元不等。
而2016年曾出现过一例案件,未直接由黑客介入,但医院内部人员通过非法软件程序进入医院数据库获取统方。医疗器械公司经理在明知其提供的统方系犯罪所得仍予以购买。
邓世运告诉记者,此次警方逮捕的医药代表购买的统方大部分都直接或者间接来自黑客,而警方目前以医药代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逮捕。
在记者得到的一份逮捕通知书上也写明逮捕缘由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记者就此事分别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番禺人民检察院求证,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二、医药代表购买统方成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统方中医生对处方用药量的信息,被医药代表视为珍宝。这些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并没有什么价值的数据,对于医药代表和医药公司来说至关重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医药公司需要具体到每一个医生的销售数据,一方面是为了同时了解自己和竞争对手的产品的市场情况,在推销药品时可以有的放矢;另一方面也是返还给医生回扣的数据基础。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自2009年起,与统方有关的刑事案件共124起,涉及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仅2014年就审理相关案件43起,2016年同样是43起。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在这类案件中的犯罪周期都相对较长。在2017年舟山市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受贿案件中,其药剂科副主任医师为4名医药代表提供院内统方的时间均超过5年。
“医药代表购买统方催生了基层医疗卫生部门的腐败,这正是国家监管部门严打买卖统方的原因。”京师医药法律事务部主任艾清对法治周末说道。
三、非法统方将面临最严监管
2017年,针对医药代表行业规范的文件先后出台。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5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各地卫计委也出台相应文件。
“国务院今年整顿药品流通领域的两个重大指示,建立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和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艾清表示。
从医院自身的完善来讲,姚文嵩认为,反统方软件技术已经可以在不影响医院系统运作的情况下有效阻断、及时报警、准确追踪非法统方的人员、内容、地理位置。不过,虽然部分省份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必须安装反统方软件,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未来,应当会有越来越多的医院正视这一问题。
对于涉嫌犯罪的医药代表背后的企业,邓勇还提出,在医药代表购买统方的案件中,药企应该受到一定的处罚。因为医药代表是药企负责推广药品的人员,一些药企为了增加企业利润,会给医药代表工作指标,医药代表迫于此种压力,便铤而走险,不惜触碰法律底线。对涉事药企进行相应的处罚,可以起到警示预防作用,规范医药市场,制止不正当的医药市场竞争行为。
而在立法方面,艾清建议制定关于药物促销的法律和监管标准,比如禁止药企给卫生专业人士礼品,违者重罚,无论药企还是医务人员。医药机构应有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披露基金流向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教育的情况和私下分给医生的经济利益额度的通报,对收受药业重礼的医生考虑提起诉讼并剥夺其执业权利。
来源:药代侠(微信号 yaodai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