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人社部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就大家目前关心的国家药品谈判目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人社部年公布了2017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这个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的要求,我们在此次公布的2017版的药品目录方案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
根据这个机制,我们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会对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药、独家药,采取由专家评审确定谈判药品范围,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建立了这样的机制。谈判达成一致以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再列入药品目录。
目前,正针对已公布的纳入谈判范围的44个品种制定谈判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人社部将广泛听取相关学(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方案确定后,我们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谈判。并争取上半年完成谈判工作,与地方乙类目录的调整进度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