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9日),全药网发出《关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品种成交价格联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药品生产企业对比广东省公布的2017年药品竞价交易成果以及即将公布的广东省药品议价交易成果,对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药品供医院价格高于广东省公布的药品成交价格的,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调整药品供应深圳市公立医院价格,以免影响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药品成交结果。同时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广东省每季度公布的药品成交价结果与集团采购组织对接最新成交价信息,并作及时调整。
通俗地说即深圳GPO药品成交价格将与广东药交中心的竞价议价结果进行联动,如果深圳价格高于省级价格,就需要调整,就低不就高。
2016年7月,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从7月起,在全市公立医院试行药品集团采购新模式(即GPO),以此降低药品采购总费用30%以上(2015年深圳全市药品采购总量规模是80亿元,按照这个规模,深圳市期望降低24亿元以上);争取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7%以内;同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目前,深圳GPO项目第二批中成药、西药、基础输液的成交结果于日前公布或公示完毕,基础输液也即将确认配送关系。同时,广东省药交中心也于近期公布了第一次药品竞价交易的成交结果,在这个时候进行联动,无疑给牵动着广大药企们那颗一直悬着的心。
不过,此次深圳GPO与广东药交中心的价格联动是单向的,即深圳跟着省级走,就低不就高。但是,此次联动通知,也向广东省内业界传递出一个不太好的信号,如果某一天,实现双向的价格联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的中明确:“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制定。”这样一来,也就是说,深圳作为广东省内的医改试点城市,其产生的药价如果明显低于省级价格,省级价格应该进行联动以调整价格,即广东药交中心的价格要按照深圳的节奏来,深圳将成为广东省内药价的价格洼地,广东省的药价或将引起波及范围相当广的大地震,那么,未来会不会实现完全联动呢?我们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