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改革以及新医改进入深水区,众多医药相关政策与法规在2016年纷纷出台,其中不乏《“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创新药物优先审批等利好政策,它们对医药行业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支撑,政策红利有望带来医药行业新的增长。但实事求是地说,上述利好政策与广大的医药商业公司有关系的基本没有。我国医药商业数量之庞大可谓世界之最,是医药行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组成部分。
纵观2016年医药商业市场的风云变幻,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分享中国医药商业2017年将要发生的十大变化:
1、94号文继续发威,因为常态化的飞行检查而被吊销证书或撤销证书的医药商业2017年呈现出继续增多的趋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年5月份发布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文件,以下简称94号文)。
通过国家SFDA网站我们可以看到,在最近SFDA对药品流通的大整治中,仅2016年某个月的时间内已有近百家商业公司被注销、数百家商业公司被列入严查对象,整治风暴仍在各地持续。据业内人士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有近1000家医药商业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被收回,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因此,笔者认为,94号文将在2017年继续发威,因为飞检被吊销证书或撤销证书的医药商业在2017年将呈递增的趋势。
2、各级检察院反商业贿赂行动持续,越来越多的商业公司将被牵涉其中。
2016年7月,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CFDA等九大部委联合下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医药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医药市场流通机制的正常运行,破坏了医药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医药流通商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妨碍了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由于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医药流通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及其合作客户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败坏商业风气,腐蚀了销售队伍,已经成为了近年来商业经济领域中犯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
权威媒体透露,全国各级检察院2016年在各地已经深入实地进行反商业贿赂的调查,2017年工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3、税务稽查部门加大对医药商业稽查力度,一些过票医药商业2017年将面临巨额税金补缴。
相关媒体刊文指出:为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整治药品流通商业在市场营销方面存在的“潜规则”问题,全国各省市税务稽查部门都已开展“挂靠走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如下:
(一)挂靠经营检查重点:
1.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等违规行为。
2.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合法。
3.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是否相一致。
4.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相一致。
5.企业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不真实、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二)过票走票检查重点:
1.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
3.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行为。
4.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
1.经营规模小、经营品种少的医药商业企业。
2.经营状况与销售额有明显差异的医药商业企业。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医药商业企业;
4.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医药商业企业。
2016年,河北省税务部门在某个月份一口气对6家过票商业公司进行了处罚,其中最多的一家补缴税款达1个多亿。相信2017年,将有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公司面临巨额税金补缴;一些医药商业公司负责人因为偷税漏税,将面临牢狱之灾。
4、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主动放弃经营,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书和GSP证书。
从医药商业公司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书和GSP证书的原因来看,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1)医药商业因频繁飞检等原因被动退出。
2)医药商业放弃新版GSP认证。
3)医药商业主动申请注销。
医药商业主动申请注销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医药商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2)医药商业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3)医药商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消、撤回、吊销、收回或者宣布无效的。
4)医药商业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医药商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由于市场环境日益严酷,大量医药商业公司主动退出医药市场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应是2017年一个大的趋势。
5、区域性基药配送商业公司因为基层医疗市场放大赢得了发展的良机。
“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其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
医药配送是指有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通过GSP认证的可从事药品批发业务的商业公司,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送达指定的有药品销售资格的机构的过程。现在国家对基药配送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能够参与基药配送的商业公司都是区域市场比较有实力的公司。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带动下,随着国家分级诊疗政策的执行与落地,区域性基药配送商业公司因为基层医疗市场放大而赢得了发展的良机。
6、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放弃药品经营,转型经营大健康产品。
美国着名经济学家保罗。皮尔泽在《财富第五波》(The New Wellness Revolution)一书中曾预言,大健康产业将成为继IT产业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美国未来几年大健康产业年产值将达1万亿美元。在中国,大健康产业的规模正在日益扩大。
大健康产业包括人体健康的相关产业,如保健产品,医疗用品,医疗器械,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6年前11个月中,仅针对生物/医药类的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额已经达到9.35亿美元。大健康产业将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呈爆发式的增长。
我们预测,2017年在经营药品风险越来越大的大环境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公司选择放弃药品经营,转型经营大健康产品。这些放弃了药品经营的医药商业也将赢来新的发展机会和盈利空间。
7、越来越多的医药商业开办零售药店或向下游拓展连锁药店及第三终端纯销业务。
医药零售连锁作为中国医药行业一支重要的发展力量,这几年一直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一般而言,医药连锁的货源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区域重点医药商业的配送,主要是常见药和品牌药,以医药大流通为主要业态;二是生产厂家直供,在确保产品独家控销的情况下保证利润的最优化。
许多医药商业公司在药品配送业务利润微薄、竞争激烈导致举步维艰的情况下,通过对接上游医药工业企业,将其优势产品给区域内强势连锁直接供货,打开了另一扇窗,为自身赢得了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另外,许多医药商业公司自己直接开办医药连锁超市,将自身的网络资源和工业资源充分地结合,大大提升了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随着2017年的到来,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利用自身网络配送优势等地政资源,在自营连锁的规模上量方面和区域内主流连锁及第三终端的合作方面将进一步加深。
8、在医药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部分区域性商业公司正加快向电商迈进。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作模式,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将成为“信息时代”世界经济活动的核心。医药行业也是公认的适宜发展电子商务的行业。
电子商务的推行,将改变传统的医药贸易模式,减少交易的中间环节,节约医药商业企业生产和交易成本。从规范性和标准化角度来看,医药电子商务的有效开展受企业信息化建设、行业商务活动特征以及国家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随着我国医药企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及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的重视与推广,电子商务在为我国的医药企业增加自身价值的同时创造新的商机。
商业企业对商业企业(B2B)模式将会是中国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概述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互联网应用平台,进行各种医药贸易活动。其中B2B模式作为医药电子商务中的一种模式,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
随着电商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与发展,在医药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下,2017年区域性优势商业公司将快速向医药电商迈进,电商营业收入占比将逐年攀升,也将为医药商业的品牌发展和新的利润增长带来强劲的发展动力。当然,除了医药产品之外,越来越多区域性优质大健康产品也将纳入医药商业电子商务平台。
9、2017年,能否继续生存是摆在许多医药商业公司面前的首要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中指出要推进医药流通行业转型的升级,进一步提高医药流通市场的集中度,形成一批跨国大型药品流通企业。
国家SFDA相关领导指出,目前国内医药流通商业企业有1.3万多家,但真正合规的不到3000家。笔者认为,通过大力度整顿洗牌之后,大量不合规的商业企业将被淘汰。“十三五规划”也指出,在“十三五”期间,全国范围将产生超大型医药企业集团和一大批全国性、区域性大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且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新三板挂牌融资的药品流通企业也将明显增多,通过上市积蓄资本并借助资本的力量进行投资并购,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因此也将进一步提高。
在笔者看来,按《纲要》所示,药品流通行业的地位将大大加强,但同时也面临更大的挑战,生存将是摆在大多数药品流通企业面前最大的问题。
10、医药商业分类管理政策呼之欲出,区域性商业公司经营范围受限。
中国医药商业规模庞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为了更好地对医药商业进行监管,提升医药商业的集中度,可谓绞尽脑汁。据行业权威人士介绍,2017年国家将通过医药商业分类管理和分级手段,将医药商业进行分类管理。通过医药商业分类管理,将以走票为核心业务的商业公司与其他医药商业完全驱逐出来。分级分类管理将提高走票公司的运营成本,通过税控系统对接等暴露走票公司的经营情况。这一系列手段会多管齐下,走票公司的生存将越来越难。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商业公司要么转型,要么被省内优质医药商业收购重组,要么被医药商业巨头兼并。
通过医药商业分类管理和分级手段除了挤掉走票公司的泡沫,还能进一步挤掉运营能力较差的商业公司。优质医药商业公司各方面条件本来就到很到位,运营能力较差的公司要保持目前的经营范围就得在软硬件上做巨额投资进行改造,这样运营成本就会上去,这也成为许多中小型医药商业心头之痛。从这个角度来说,医药商业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最终留下的将是运营能力较强的商业公司。
与此同时,2017年医药商业公司之间的并购将加剧。随着区域性商业公司 经营范围受限,可以想象未来将会有不少区域性医药商业公司选择通过整合抱团来达到竞争的要求,对于广大的全国性医药流通商业公司来说更是一次兼并收购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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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伟文,知深医药营销专家,先后服务于汇仁集团及济民可信集团,中国OTC控销黄金单品暨中国医药第四终端、连锁控销、中国绿色医药营销概念创始人,中国绿色医药营销的实践者和领航者,北京明商咨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培训师,《谷丰观点》特约撰稿人。微信号hwwpd8888,欢迎交流。
张海涛,知名医药营销专才,曾经服务于国内两家知名上市医药企业任大区经理,现为国内某知名高速成长型控销企业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微信Ht19982010,欢迎交流。
来源:谷丰观点(微信号 gufengguan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