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批GPO明天来袭?
今天下班前,微信圈内流传这样一条信息:
上海GPO明日公布大目录,11月4日正式发布第二批招标公告,各供应商伙伴们请关注自己的品种……
据微信圈内疯传,第二批招标公告目录品种基本上将上海市目前在销的大品种一网打尽。
另据消息说,GPO第二批招标药品包括以下治疗领域: 呼吸系统、 抗过敏系统、抗寄生虫系统、循环系统、解热镇痛系统、变态反应系统、部分中成药系统。预计全品种分5批完成,大目录的品种在会员联盟医院的采购量共计25亿。
第一批GPO曾遭质疑,32家药企联名上书
第一批GPO中选目录是今年6月中旬正式公布的,采购主体包括华山医院、仁济医院、市一医院、岳阳医院、东方医院与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等6个区县所属医院(典型“一市两价”的节奏)。采购品种为175种抗微生物类药品。
根据第一批中选目录来看,结算价(成交价)总体降价幅度较为温和,绝大多数维持在2%左右,但是这并非真正的采购价格,大家比较关注的GPO的分摊比例则没有公开。
所谓的分摊比例,即生产企业在结算价基础上对GPO组织的进一步折让,这部分折让主要用于医院内的药品物流成本。不被阳光平台所采集。据了解,分摊比例将外地与本地企业进行了区分,实际比例程度各不相同。
据知情人士透露,分摊比例综合下来应该在15%以上,此部分费用将以某种形式返还给医院,不过,这一做法也遭到了业界的普遍质疑,认为这不过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另一种形式的“以药补医”。由于GPO评选流程、价格等关键信息没有披露,而一些厂家在此过程中利益受损,因此有32家药企联名上书上海市卫计委质疑GPO。
事实上,相对于上海2010开始由该市医保部门主导的医保品种招标采购相比,后者的招标模式则没有引起那么大的争议。即便2014年进行的3个基药品种的带量采购项目,设置了较高的质量门槛,之后又进行非常严厉的降价,3个中标品种普降64%,但其相对合理的采购评标流程,透明的规则,以及事先体现在协议上的采购量,清晰而明确,令人记忆犹新。
上海GPO与深圳GPO
目前,全国已经开展GPO的共有两个城市,分别是上海GPO和深圳GPO。根据7月1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的《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深圳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要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
目前,深圳GPO完成了第一批(主要是妇儿专科及及抢救药品)的采购,刚刚公布了第二批(第一部分)的采购目录及采购方案。深圳的GPO项目经过了一定时间的酝酿,获得卫生主管部门高层领导的首肯,及方案的多次讨论,并在筹办全药网之前就展开了舆论上的造势和试探:承诺深圳市政府下降30%的药品费用。与上海GPO相比,给业界形成了价格激烈下降的心理预期。
而上海GPO则是强调将“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同时优化药品供应链,实现医疗机构内部物流与药品企业外部物流整合,提高药品物流配送效率,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却出现诸多不透明的现象遭到普遍质疑。
GPO就是二次议价的表现形式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27日,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的通知》,通知内容要求:
自2016年9月30日起,降低本市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率。各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除中药饮片以外),应以实际购进价(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为基础,顺加不超过5%的加价率销售(实际购进价500元以上的顺加不超过25元的加价额);中药饮片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进一步降低进销差价。华山医院北院、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仁济医院南院、瑞金医院北院,以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等已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疗机构,仍按照原药品零差率政策执行。
在推进医药分开的大背景下,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后,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无疑是正确明智的决定。
但通过各种情形分析,笔者揣测:上海GPO的实质是以供应链优化为名的直接二次议价,一方面实现控制药占比的要求,一方面则通过分摊比例的方式实现较为隐蔽的曲线救医。而通过国外GPO的相关运行情况来看,GPO的本质是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降低成本,保障供应,实现各方共赢。
目标对了,方向自然会对。目标偏离,何去何从,无人能够知晓。
凛冬将至,上海GPO(二批)是否明日在争议中起航?又会走向何方?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医药云端信息(微信号 drugist) 作者:山言8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