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浙江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关于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切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25日起,所有省级医疗机构及药品配送企业将转换到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进行药品采购,这也表明,浙江新平台将从试点转变成面向所有医院和药企。
同时,《通知》要求,各药品配送企业应10月25日前确定一个用于药品货款收款银行账户。确定银行账户后需在新平台的收款账户信息维护模块中进行数据填报,该银行账户应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网银支付功能开通流程可自行咨询对应的开户银行)。
此外,为了加快“三流合一”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推广和使用工作,使各配送企业熟悉新平台相关业务及操作流程,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也将在今日(9月28日)举办配送企业培训班,开展药品采购新平台相关业务培训。
浙江省的药械采购新平台被称为具有“三流合一”的性质,此前,浙江药械采购中心就“三流合一”召开过座谈会,明确2016年6月1日三合一即将开始试点,试点医院为省内四个试点地区的十五家医院,包含五家省级医院、七家市级医院和三家基层医院,并对付款期限作出规定,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后的29天内必须将货款支付给结算账户,结算账户收到次日按时支付给企业。截止到目前,作为试点医院的浙江省中医院就通过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支付药品订单96笔,合计2637万余元。
所谓的三流合一是指的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这个平台最大的一个特色增加了结算功能,并将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医保信息系统、公立医院等对接,及时收集分析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送到位率、不良记录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此前,有浙江当地配送企业人士表示,事实上,浙江的“三流合一”目的在于执行一票制,由生产企业直接开票和医疗机构,商业配送公司的职能将大大减低,利润空间则会被进一步压缩。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局长吴朝晖也曾在2016年(第33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医药营销战略高峰论坛上表示,尽管药品价格一步步推高,但厂家也并没有赚到钱,实际上大量的都消耗在流通环节及走票上。
浙江省推出药品采购新平台是要减少流通环节,培育少数大型商业流通集团。该平台是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唯一的药品采购平台,构建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的整体构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对药品货款支付方式和药品采购订单发送方式的两项变更。
吴朝晖表示,“三流合一”的平台建立后,为“一票制”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一票制”实施提供了可能。
以下为赛柏蓝总结的关于三合一平台的特色:
1,新平台流程有四个阶段:交易阶段、票货一致阶段、结算阶段、评价阶段。
①企业8个工作日配送,医院7个工作日收货,企业退货响应7个工作日。
②企业不响应或不配送需反馈明确的理由。
③医疗机构在企业未做配送操作前可以撤单。
④企业可按单批次多批号的方式组织配送,即每笔订单只能配送一次但可分成多个批号。
⑤企业在医疗机构未收货前可以修改配送数量、批号、有效期、发票号等信息。
⑥单批次多批号的订单中,以配送订单明细最后一次医疗机构收货时间作为采购订单明细的收货时间。
⑦订单进入票货一致阶段,系统生成未收货数量的退货订单,由企业补送红字发票,经医疗机构确认后再销账支付。
⑧已入库退货,由医疗机构发起退货,企业相应:企业同意,则进入结算阶段,同时企业需上报相应红字发票;企业响应退货起,需在30天内退款。
⑨企业退款额度可以作为该企业下一次收款的抵扣额度,也可直接将退款支付给医疗机构。
2、票货一致阶段一般最短5个工作日。
3、结算阶段:医疗机构支付药款,通过“医购通”实现30天支付;企业支付退款,时间限制为30天。
4、新平台上线后,会加强对企业、医疗机构、交易的数据分析和监管,还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
附关于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切换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配送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药品采购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6〕49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发函〔2016〕102号)等文件的精神,自2016年10月25日起,所有省级医疗机构及药品配送企业将转换到浙江省药品采购新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进行药品采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
(一)落实负责人
2016年9月30日前,各药品配送企业须明确新平台使用的负责人。负责人需全面协调企业内部药品、财务、信息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
(二)确定药品货款收款银行账户
2016年10月25日前,各药品配送企业应确定一个用于药品货款收款银行账户。确定银行账户后需在新平台的收款账户信息维护模块中进行数据填报(填报方法详见附件1)。该银行账户应开通网银支付功能(网银支付功能开通流程可自行咨询对应的开户银行)。
(三)熟悉新平台系统
各药品配送企业的相关操作人员根据新平台系统操作说明(参见附件1),在新平台测试系统中进行系统熟悉。新平台药品配送企业单位账号为原有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用户名,初始密码为111111。
新平台测试地址:http://trade.zgyxcgw.cn:9081
或http://trade.zgyxcgw.cn:9082
新平台正式地址:http://trade.zgyxcgw.cn:8081
或http://trade.zgyxcgw.cn:8082
二、准备工作
2016年10月15日前,各药品配送企业须完成新平台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账号权限初始化
1.根据单位账号登录新平台,并立即修改初始密码(修改方法详见附件1)。
2.登录单位账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部门账号,并赋予相应的权限(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3.登录部门账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部门岗位及用户账号,并赋予相应的权限(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药品配送初始化工作
登录用户账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低价药品、廉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进行挂牌,供医疗机构选用(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三、药品配送工作
2016年10月25日起,各药品配送企业应使用新平台开展省级医院药品采购的配送工作。未与省级医院建立配送服务的企业根据新平台的推进进度逐步过渡为非省级医院药品采购提供配送服务。
(一)新平台药品配送
药品配送企业使用用户账号登录新平台,正式进行药品挂牌、响应、配送等日常操作。
(二)新平台药品货款结算
药品配送企业使用新平台配送的药品,可在线完成药品货款的接收、退款和查询。
(三)原有药品交易系统药品配送
非省级医疗机构暂时仍使用原有药品交易系统进行药品采购,相关药品配送企业仍按原有药品交易提供药品配送服务。
四、接口对接工作
(一)确定接口对接开发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确定新平台接口对接开发的技术人员或软件公司。
(二)建立接口对接网络环境
建立企业内部网络与互联网联通的网络环境,并配套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三)完成新平台接口对接开发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提供的接口文档和测试环境进行接口对接程序的开发(新平台接口对接开发文档参见附件2)。
(四)接口联调测试及正式上线
药品配送企业完成企业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开发后,必须先进行企业内部业务系统的测试,测试完成后向省药械采购中心反馈测试报告(浙江药械采购新平台接口测试报告模板参见附件3)。
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药品配送企业提交测试报告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联调测试。联调测试及验收通过后,药品配送企业可正式启用接口开展药品配送工作。
(五)新平台接口日常维护
接口投入使用后,药品配送企业需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接口的升级、维护、故障处理工作。在老平台中已有接口投入使用的企业,需新老两套接口并存直至过渡期结束。
五、其他
业务联系人:柳先盛
联系方式:0571-86401796
财务联系人:潘艳艳
联系方式:0571-86401863
技术联系人:郑栩
联系方式:0571-86401953、86401657
附件:1. 新平台操作说明(药品配送企业版)
2. 浙江药械采购新平台接口文档(药品配送企业版)
3. 浙江药械采购新平台接口测试报告模板(药品配送企业版)
(注:相关附件请登录药品交易系统下载)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7日
来源: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