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批GPO采购药品主要是抗微生物类药品,有528家药企(包括89家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申报参与,依照严格的采购流程,中选率为50.57%。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
深圳GPO采购,日前发布三个实施细则,8月8日执行,试行2年。目前处于制定采购目录中,预计降低医药费用30%以上。
华山、仁济、市一、岳阳、东方5家三级医院和徐汇、普陀、杨浦、闵行、金山、崇明6区所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携手,今年2月组建了“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尝试在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团购”医院临床用药,进一步降压成本。
在完成首批抗微生物类药品采购后,采购联盟负责人、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昨天透露,此次“团购”的药品,若与去年联盟内医疗机构所用抗微生物类药品进行静态数据测算,总体降幅约占所采购金额的20.8%。
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主任付晨介绍,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是本市深化医改《试点方案》明确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GPO)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实施GPO采购,医院不再从药品收入中直接获得补偿,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GPO采购是在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再利用“量价挂钩”来挤走虚高药价的水份,有利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通过GPO合并目录、联合遴选,提升了医药行业的集中度,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腐败行为;GPO建立了包括药品质量、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排名、市场占有率、药品价格等四个方面的药品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
采购联盟专家组召集人、华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钟明康解释说,通过供应链再造,将改变以往药品通过商业渠道进入医院后仍存在“药房-医生-患者”内部供应链的状况,实现内外一体化整合全覆盖,并按照市场规则,由医院获得成本补偿。
采购联盟“团购”第一目标,定为临床用途广泛的抗微生物类药品,今年5月初在市阳光平台发布信息后,有528家药企(包括89家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申报参与,依照严格的采购流程,中选率为50.57%,涵盖了工信部排名前50位的相关生产企业。在76个含有基药的通用名/给药途径中,基药的中选率为98.70%,符合“1+1+1”分级诊疗药品供应需求。
医谷链
《上海破除“以药养医”,试点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
《深圳GPO三大细则出台!最大关注点大型商业流通充当采购组织!》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