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日下午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情况说明”(见文末),回应媒体报道“被检出硫磺”一事,称公司所生产的小儿宝泰康颗粒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标准,产品安全、有效。
中新网记者致电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表示,关注到《经济参考报》于2016年5月6日刊出的《多种常见止咳药被检出硫磺 涉及太极、通化、哈药、云南白药集团等知名药企》,报道了小儿宝泰康颗粒中检出硫磺一事。对此,该公司高度重视,对报道所涉及的小儿宝泰康颗粒产品进行了全方位核查,包括药材采购、供应商资质、进厂检测、药品生产等全过程,再次确认公司药品生产完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
“情况说明”中指出,云南白药按《中国药典》的测定方法对药材、饮片及成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公司小儿宝泰康颗粒SO2残留均小于10mg/kg、浙贝母药材小于20mg/kg,远低于药材、饮片国家标准要求小于150mg/kg的标准值。
云南白药认为,该媒体报道依据的是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其标准依据为GB3150一2010,适用于使用工业硫磺经加工、处理、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硫磺。检测方法为GB/T2449一2006,对于药材、饮片的检测不具适用性。作为专业检验机构,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工业硫磺检测标准、方法出具药品检定结论的做法,有失基本的业务水准和有违基本的职业道德。
云南白药表示,报道中提及“记者就上述药品硫磺超标问题不久前分别联系上述4家药企采访,并发去了书面采访提纲,但截止记者发稿时均未收到回复”,事实是:云南白药至今未收到该报就此事发来的任何采访提纲。该媒体的报道给社会、给监管部门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云南白药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附 情况说明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到《经济参考报》于2016年5月6日刊出的“多种常见止咳药被检出硫磺 涉及太极、通化、哈药、云南白药集团等知名药企”一文,报道了小儿宝泰康颗粒中检出硫磺一事。 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严格的调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报道所涉及的小儿宝泰康颗粒产品进行了全方位的核查,包括药材采购、供应商资质、进厂检测、药品生产等全过程,再次确认公司药品生产完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
二、公司按《中国药典》的测定方法对药材、饮片及成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进行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监管部门对报道高度重视,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公司小儿宝泰康颗粒SO2残留均小于10mg/kg、浙贝母药材小于20mg/kg,远低于药材、饮片国家标准要求小于150mg/kg的标准值。
三、公司所生产的小儿宝泰康颗粒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标准,产品安全、有效。
四、《经济参考报》报道依据的是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其标准依据为GB3150一2010,适用于使用工业硫磺经加工、处理、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硫磺。检测方法为GB/T2449一2006,对于药材、饮片的检测不具适用性。作为专业检验机构,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工业硫磺检测标准、方法出具药品检定结论的做法,有失基本的业务水准和有违基本的职业道德。
五、报道中提及“《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上述药品硫磺超标问题不久前分别联系上述4家药企采访,并发去了书面采访提纲,但截止记者发稿时均未收到回复”,事实是:公司至今未收到该报就此事发来的任何采访提纲。
《经济参考报》罔顾事实、不负责任的报道,给社会、给监管部门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我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医谷链
《多种常见止咳药被检出硫磺 涉及太极哈药云南白药等多家企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