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发布《上海公立医院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目录》,总共涉及175个品规,现邀请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参与申报。
此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10:30,价格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9日下午17:00。
附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公告(SHGPO-2016-1)
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受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以下简称“采购联盟”)会员医疗机构共同委托,实施抗微生物药品的集团采购。现邀请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参与申报。
一、采购主体
首批参加采购联盟的会员医疗机构,包括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上海市东方医院,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品种
抗微生物药品(上海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内药品)。医保带量采购的药品、谈判采购的药品以及定点生产药品除外。
采购目录在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http://www.shgpo.com)下载。
三、申报企业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及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申报采购药品品种。药品经营环节由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申报,药品生产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可委托不超过3家经营企业参与申报。
2.申报企业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申报企业三年内,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的不良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文件获得
登录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http://www.shgpo.com),注册后下载相关文件。
五、递交时间
材料递交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8:30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10:30
价格确认时间:2016年5月29日下午13:00
价格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9日下午17:00
递交地点:上海市北京西路1477号4楼会议中心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1-62051086、62051019
传真:021-62036167
邮箱:services@shgpo.com
医谷+
关于GPO
药品集团采购(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是国际通行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在“阳光平台”的框架下,GPO挤出的药价水分,让利给患者。同时优化药品供应链,实现医疗机构内部物流与药品企业外部物流整合,提高药品物流配送效率。
集中采购组织GPO并不是行政监管机构,其身份类似于垄断某一地区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根据承诺当地卫计委部门的任务指标,制定采购方案,服务覆盖的协议医院。
上海、深圳、湖南相继试点开展
2016年2月29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正式成立,采购联盟发起单位包苦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及华山医院、仁济医院、市一医院、岳阳医院、东方医院、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等首批试点单位,上海市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在5家三级医院和6个区县全面实施。
此外,在今年的两会上,深圳人大代表易凤在其《关于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模式的建议》中提到,目前部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部分重大疾病治疗药物价格虚高问题严重,因此看,她建议成立第三方药品采购组织,即GPO,医药GPO实行市场化运作,在确保同品规药品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省中标价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思维,允许医疗机构从药品生产供应企业以及医药集团化采购组织(医药GPO)采购药品,鼓励医疗机构团购药品或委托医药GPO代理药品采购供应事务。
此外,易凤娇还建议设立协议采购机制。具体做法是,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药GPO建立谈判机制,在供应协议中明确药品实际供应量与降价幅度的挂钩系数,确保实现“量价挂钩”。
果不然,深圳市最近就《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医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降价30%的目标让医药行业再次为之震动。
为了降价,深圳市祭出的大杀器就是集团采购,深圳作为医改试点城市,可先行试行一些国外报道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集中采购组织(GPO)便是深圳想学习的。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描述,深圳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公立医院启动集团采购(GPO)改革试点,自建药品采购平台,编制《集团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委托给集团采购组织代理采购,实行带量采购、定点生产、定点采购,降低药品的采购成本。并要求GPO组织承诺与2015年相比,《目录》内所有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下降到25%以内,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上涨得到有效遏制。
据悉最终获得集中采购组织资格的是第三方公司载体全药网(www.quanyaowang.uoeee.com)经营公司。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创建,由深圳市国民健康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碧兰海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森德尔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投资而成,其中70%的股权是深圳海王,而其他公司与海王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湖南省即将启动的集团采购改革,其采用的采购平台亦为全药网提供,笔者在此大胆推测,其所承诺的条件与深圳的意见稿大致内容相差无几。
除了上海和深圳,湖南(据说已经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医改试点省),也已经在医改文件中要求,部省属医疗机构要尽快组建‘GPO’药品采购组织,各地也要以市为单位推进带量采购。
来源:医谷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