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公布了《常用基础输液采购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采购办法),采购办法提出,该省45个常用基础输液品种按照“一票制”要求,实行省级限价挂网,片区集中确标,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具体做法即确标生产企业直接与确标片区各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范本附后),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一票制),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
常用基础输液目录及最高限价
此外,对于这些基础输液,福建省要求限价:各生产企业填报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品规的最高限价(见附件),也不得高于各自品规2011年1月1日以来正式公布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本企业最低中标价。没有省级中价标的,其报价不得高于正在执行的本企业本品规现行最低销售价。
企业报价经公示无异议的,增补进《省级入围目录》予以挂网,各采购片区按照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要求,确定本片区基础输液确标产品,纳入片区药品采购清单,由医疗机构直接向确标生产企业采购。
省级挂网价格即为医疗机构的销售价,待确认后作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作为已在全省内大规模推广“两票制”(医谷注:所谓“两票制”,即要求药品在流通到消费者手中之前,只能开两次发票,也就是说,流通领域的转手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其中,药企发货时给医药流通(商业)公司开一次发票,医药流通公司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后再开一次发票)的省份,福建这次出台采购办法提到的“一票制”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
其实早在2015年6月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里面就提到一票制。
当时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里面提到:
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2017年底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目标,推行药品“两票制”销售模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
与浙江计划实施的一票制不同的是,福建的一票制是“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一票制),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
而浙江则是厂家委托商业配送药品至医院,医院在30天账期内将货款支付给统一设立的采购结算账户,结算账户收到货款次日按时支付给厂家,厂家与商业之间只存在配送委托关系,结算配送费而不是货款。
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基础输液使用量大、品种相对单一,并且福建5家大输液厂家瓜分了本省市场,本省厂家直配本省医疗机构,实施一票制执行起来相对简单。
附常用基础输液采购办法
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124 号)文件及药采办会议精神,为保障医疗机构常用基础输液质量和满足需求供给,特制定办法。
一、采购目录
常用基础输液目录见附件。(见上表)
二、采购方式
按照“一票制”要求,实行省级限价挂网,片区集中确标,医疗机构直接采购。
三、申报条件
(一)在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已报名并取得相应数字证书的企业可参与本次挂网采购。在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被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二)常用基础输液相应生产线应通过2010版GMP认证,取得相应的证书(取得GMP证书时间截止2016年4月11日,国外生产企业视同通过2010版GMP认证)。
(三)申报产品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批准文号(取得批文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11日),挂网后应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以福建药械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五、报价要求
(一)在规定时间凭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报价。
(二)各生产企业填报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该品规的最高限价(见附件),也不得高于各自品规2011年1月1日以来正式公布的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本企业最低中标价。没有省级中价标的,其报价不得高于正在执行的本企业本品规现行最低销售价。报价为包含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片区确标
企业报价经公示无异议的,增补进《省级入围目录》予以挂网,各采购片区按照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要求,确定本片区基础输液确标产品,纳入片区药品采购清单,由医疗机构直接向确标生产企业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采购
确标生产企业直接与确标片区各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范本附后),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一票制),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
八、销售价格确认
省级挂网价格即为医疗机构的销售价,待确认后作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医谷链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