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山东“杀人疫苗”最新进展,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晚间向社会公布了相关信息,共梳理出300条线索。
这些线索包括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份。
这24个省份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据山东省食药监局介绍,对上述线索,他们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案件回顾
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陕西、重庆、吉林等10余个省市7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人用二类疫苗,然后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份,涉案金额达5.7亿元,其中打款2.6亿元、收款3.1亿元。
央广网记者根据山东食药监公布的人员信息,随机拨打了其中二十个电话,有的电话无人接听,有的表示不认识庞某,大部分无法联系上,其中庞某在安徽的下线之一赵某接听了电话,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安徽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一直在做疫苗生意。2014年底,赵某的公司要求业务员推销一批“近效期”的HIB疫苗,但这批的疫苗并没有被接种完,部分“过期”之后被报废。
赵某告诉记者:“你负责一个市场,公司交给你一个任务,这一千只大概还有3个月有效期。你也不知道能不能把他消化掉,只能找客户去帮忙,比如你预计能销一千只,结果只销了500支。”
赵某为了弥补疫苗报废的损失,向接种点谎称回公司调常效期的疫苗,实际上却低价向庞某公司的业务员进了约800支疫苗来“顶包”,销售给了安徽省宿州、淮北下属的乡镇卫生院接种站点,已经部分被使用,没有发生接种事故和不良反应。
赵某说:“如果退货的话,公司会罚我。我通过QQ群认识一个叫庞晨(音)的,也是庞某下面的一个业务员。他说他那边有一些疫苗,价格确实便宜,我想就进一点货,把原来近效期报废的苗给补上。至于他这个东西没有冷链,我真的是不知道,说实话我也是受害者。”
总局发布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
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二、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山东省公布的本地区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组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对属于上线的,要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属于下线的,要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号、数量等。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上述调查情况,要逐级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在案件查处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
四、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每日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进展情况以及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于当日17时前上报总局。案件查办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300线索人员名单
上线人员信息
下线人员信息
关于疫苗冷链的问题
据医谷了解,目前虽然相关规定要求疫苗运输必须使用可监控的冷链形式,但在目前中国,这种规定并未完全普及,特别是在四、五线城市以及下面乡镇卫生院,由于接种数量有限,考虑到成本的问题,基本无法实现真正的冷链物流,大多是通过县域公交、大巴外加冰块包裹的形式来实现顺带运输。由于冰块一般也可以实现10-24小时的环境维持,对于只有2-5小时的车程而言,成为相关人员默认的可以接受的一种方式。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