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将尼洛替尼等十六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尼洛替尼”等16种特药纳入湖南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购买上述16种药品,以及异地发生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费用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省级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部门将制定特药限定支付范围、支付限额、基金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明确定点供药、资格审核、药品使用和费用核报等经办操作规程,并通知全省经办机构执行。
以下为列入此次大病医保支付的16种药品:
从上表可以看出,基本都是知名的抗肿瘤药物,且售价都非常昂贵,因病致贫、看不起病很多时候都发生在肿瘤患者无法支付上述费用,于是才有了各种“印度版”药品通过各种渠道潜行国内情况的发生,即使国产版肺癌治疗药品“凯美纳”相比印度版易瑞沙、特罗凯依然有多倍的售价差距。
此次湖南将上述药品纳入大病医保无疑可以降低患者的治疗成本,方便患者购药和延长生存期,同时对于促进相关药企,特别是国内药企的成长无疑也具有利好消息,不过抗肿瘤药品总治疗费用支出通常都非常高,且癌症目前也是国内高发病种,对于湖南医保的承压也是一大考验。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