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统计信息中心召开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交换平台技术研讨会。该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前期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省药品采购信息平台现阶段难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国家层面的政策推动、信息化监管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评估非常不利。不过,这种“信息孤岛”格局因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国家药管平台)于10月22日正式上线而打破。
服务药品采购工作,是国家药管平台最基本的政策服务功能。该平台将为省级药品供应保障提供信息支持,包括提供各地集中采购、零售药店、电商平台等渠道的药品批发、零售价格参考信息,各地集中采购药品实际采购量数据信息,以及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诚信记录信息等。在国家招投标定点生产方面,平台将能提供药品候选名单、生产企业以及价格数据、需求量等各类信息,并发布相关政策公告,满足国家与各省之间数据交换的需要,实现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同步、直报、整合、交换管理等功能,是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的重要信息窗口。
小编点击进入该网站,可以看到全国各省市区的采购平台信息全部汇聚在该平台上,查阅非常方便。包含了各地药品采购的最新消息、公示公布、工作动态、地方信息、法规文件、药物信息管理、不良记录转载等栏目,同时链接了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网站,此外,还设有下载专区供用户下载基药目录及医保目录等相关信息,最打眼的当属各地的不良记录专区了。
对于各省招标采购中通报的不良记录,其中有许多是药品供应不到位而被处罚的。但是,众所周知,在被投诉供应不到位的药品中,大多为低价药或者短缺药品,又或者是过低价中标厂家无法供应。信息互联互通以后,对于药品采购的不良记录,是否影响本省以外的省级招标,虽然目前在各省招标中并无体现,难免日后会蔓延至影响全国市场,就如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影响药品招标一样。根据国家卫计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对一次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其所有产品踢出该省市场两年,其他省级招标中两年内对该企业产品作减分处理;对五年内二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其所有产品踢出全国市场两年。因此,药管平台搭建起来后,无疑会给给企业带来的是更多的鞭策和压力。
此外,药品编码也是此次国家药管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今年7月,时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的孙志刚到统计信息中心视察国家药管平台的建设工作,据介绍,国家药管平台,制定了药品编码规则,建立了16万条药品信息的标准基础数据库,基本涵盖了市场中流通的全部药品;建立了药品价格数据库;具备初步的统计分析功能,实现药品价格、采购量等信息的查询、统计与分析。今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处长韩会学出席药品集中采购编码与基本数据库推广使用培训会时表示,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完成11月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各省平台要在10月底前实现与国家药管平台互联互通,并采用全国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编码和药品基本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同时要求各省级平台加强药品短缺预警、预测功能,确保药品供应。药品编码是信息收集的基础性工作,建立之后,国家药管平台可以具备统计分析功能,实现药品价格、采购量等信息的查询、统计与分析,那么意味着,未来建设完成之后,由于国家要求公立医院在国家药管平台上完成采购,那么,未来,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将会纳入监控之中。
虽然从上述来看,国家药管平台的上线对于企业和公立医院都有点鸭梨山大,但是甜头也是有的。
国家药管平台的上线将各省的招标信息从过去的条块化、碎片化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对于日常的查询、统计起到了非常方便的作用。对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以前,各省的招标采购标准五花八门,企业疲于应付,现在,有了药管平台,各省的招标采购、各个厂家的中标数据和采购数量将汇聚于此,公开透明,实现招标数据的共享、互联互通,对于打破信息不对称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