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网独家获悉,此前有关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简称青海春天)的核心发明专利ZL200710048651.8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事件已经有了最新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于2015年6月16日09时在北京对发明专利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口头审理的主要问题是:调查无效申请人申请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目前知人网了解到的情况是该无效宣告的请求人是一个自然人,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是北京智为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青海春天委托的代理机构是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该事务所也是该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可见此次无效事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有备而来。知人网将申请参与此次口头审查的旁听。(知人小编在想会遇见中国知名打假人—王海吗???)
结果预测
有关青海春天的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的专利权最后到底是被专利复审委决定维持权利有效,还是宣告权利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此有待专利复审委的最终审查决定。即使专利复审委对该专利做出何种审查决定都将可能不是最终结果,根据我国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从专利复审委委员会的相关审查决定,还可以向北京相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结果将由北京高院进行最终裁决。
问题:如果维持专利权有效,他人是否可以继续申请此专利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此次被专利复审委确定维持权利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果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继续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知人网此前报道《极草核心发明专利受质疑,被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笔者从专利相关人士处获得独家消息,拥有“极草”品牌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重点宣传的有关“极草”产品的核心发明专利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的权利有效性受到质疑,于近日被他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请求。
事件背景
青海春天在央视广告及官网上宣称“极草”引领了虫草高效利用的新时代,拥有大量的有关虫草清洗及加工利用方面的核心专利技术。其中涉及虫草高效利用方面的核心专利,青海春天的广告片中出现了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和ZL200810303308.8(冬虫夏草微粉片及其制备方法)。另外据各种公开媒体报道,上述专利的发明人张雪峰是世界上拥有冬虫夏草专利最多的人,从官方资料显示,张雪峰的头衔是青海春天的总设计师。
根据笔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检索发现,上述两个发明专利目前法律状态是有效,且初始申请人就是张雪峰,后经过多次专利权权属转移,目前专利权人是青海春天。以申请人为“张雪峰”进行检索,发现张雪峰申请了大量的有关虫草清洗、粉碎加工等方面的专利。
专家视点
据悉,此次针对“极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代理机构是北京智为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据该所合伙人、资深专利代理人王加岭介绍,根据他们的前期专业检索和仔细阅读相关资料文献,青海春天的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的专利文件在诸多方面或许存在着授权条件方面的瑕疵。
笔者也就此事情采访了知人专家、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资深审查员、现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郭鹏鹏。郭鹏鹏指出,根据我国专利法及专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我国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设置,是为了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予以再次审查,以避免不当授权对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对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进行纠正,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救济,从而维护专利制度的严肃与公正。此次青海春天的核心发明专利受到公众质疑,进而被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也属于专利制度运行中的正常现象,也说明了社会公众对于专利制度的理解和运用日趋成熟。
相关介绍
目前青海春天拟借壳*ST贤成上市准备阶段,应该正处于缄默期,但是有关“极草”产品身份、功效问题频遭媒体、相关人士的质疑,特别是中国知名打假人士王海一直在质疑“极草”产品的药效和是否涉及虚假宣传问题。详细请参见王海的新浪微博。
王海也在实名认证的微博里多次提到了希望以众筹方式对“极草”的专利进行“打假”。
另据笔者在商标局官方检索网站上检索发现,青海春天申请注册了大量的有关“极草”、“5X” “极草 VERY-GRASS”的商标名称,从这个方面来看,青海春天比较重视商标的保护,这点要给青海春天点个赞。
专利复审无效图例
ZL200710048651.8(冬虫夏草的粉碎方法及制剂)说明书PDF:
http://www.wipren.com/uploadfile/2015/0119/20150119102619444.pdf
(知人原创微信号:wipren)
来源:知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