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心堂总裁赵飚提出的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一些异议,恐怕是目前全行业最关注的话题,但是光关注还不够,重要的是要找到解决方案,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已经找药店大佬们谈过了。
4月27日,“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码相关事宜”座谈会在京举办,食药总局巡视员刘小平、处长崔野宋、王迎利、科长林长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付明仲、相关连锁药店老总、质量负责人、中信21世纪、北京英克科技、部分药店联盟理事长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都谈了些啥呢?小编简单总结了以下四点:。
认同监管码推行,但技术还需完善
首先对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推行,在会上还是得到一致认同的。
按照食药总局在2015年1月4日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必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认真处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内的预警信息。
但电子监管码在技术层面上还是存在着很多问题的,目前出现的一些情况就是在运作上耗时耗力,同时,如果暂不考虑安全问题,中信21世纪在服务和技术上也亟需完善。
总局从监管考虑,但企业费用增加太高
关于费用的问题,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总裁曾经算了笔帐:药品电子监管码让老百姓每年多开支300亿药费。按照这个算法,单从药品零售企业人工这一块来算,配送人工费用增加8亿,门店人工费用增加90亿,加起来就有近100亿,分摊到每家连锁或者每个门店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在会上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食药总局从监管角度考虑,强调企业利益要和大众利益有交集,不能够脱钩。但同时也有参会代表提出,监管既然是国家的职责就应该国家来解决费用的问题,因为药品零售企业在此过程中也是付出了成本的,在执行的各个方面都是要付费用的。
但企业利益和大众利益交集的尺度究竟该怎么把握,或许还需要更深入的探讨,需要抓住的是二者之间的平衡,而不是其中一方要大过另一方。
核注核销方式:到底该几注几销?
目前,食药总局提出的核注核销模式有三种:两注两销、一注两销、以及二注一销。其中两注两销适用于所有零售连锁企业,监管的力度最大,对门店的控制也最为严格,但是核注核销的成本较高。
连锁零售企业核注核销方式
会上也有代表提出一注一销模式,因为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和人力成本,但从监管的角度来讲,可能还存在着一些漏洞。
在现有的商业技术上完善或许更合理
目前,药品电子监管码相当于取代了原有的条形码和店内码,但在取代之前,条形码、店内码实际上已经是一套很成熟的技术,这个路径或许还值得商榷。在会上有代表提出,如果要推行药品监管码,或许建立在现有的条形码的基础之上完善电子监管码更加合理。
在目前技术不成熟、费用成本太高、实现路径上的不完善的情况下,再加上一直让企业担心的安全问题,也许暂缓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等拥有全套的解决方案,并且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去推行才是关键。
来源:中国药店 作者: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