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推进会,14家药品生产企业代表、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药品化妆品监管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情况。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进行了经验交流,尚未取得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的12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承诺书。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区藏药生产企业总计21家,其中9家企业已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全部药品生产企业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现在新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得继续生产。
来源: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