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品集中采购于2013年起采取药交所模式,经过近2年的实施,虽独树一帜,但尚未达到以市场为主导,同时强化政府监管的预期目标。在结合国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和广东药品交易平台实际运转情况,以下是笔者对广东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完善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逐步完善,追求合理
(一)对于价格部门的价格管制,尝试管而不制
尊重市场机制的客观存在,逐步减少行政干预,价格由一线制定退居二线监管。同时,广东靠近香港、澳门、台湾,应该率先加强对外合作,实时采集大中华区甚至亚太区价格,及时对价格浮动较大的品种进行调整。
(二)对于招标平台的采购分类,建议分而不散
坚持一个平台一套办法的招标原则,在兼顾用药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目录整合、标的整合等,分而不散,和而不同。同时,满足多个分类条件的药品,以最宽标准为准。
(三)对于采购双方的量价挂钩,力求勾而不结
落实实价实量的交易理念,防止药价虚高的同时,确保量的真实存在。警惕量价挂钩使价格趋向极端低价的同时,开辟挂钩的新形式;警惕借量价挂钩出现寻租行径的同时,保证医院的积极性与参与度。
二、逐步积累,探索突破
(一)探索部分药品入市价,采取最高零售价倒扣三控差率的合理性
基于政府定价取消的医改大方向及作价以顺加方式的理念,最高零售价倒扣三控差率的做法不符合未来趋势的发展,亦缺乏合理性。
(二)探索取消政府定价,确定质量层次的新指标
质量层次的评定可以发挥省药监局带头作用,与国内及国外研究药物经济学的机构组织合作,加强对质量方面的认证,给予质量优先的企业多一个途径展现。
(三)探索交易所模式,混搭双信封模式的趋势
广东基药招标已然存在双信封的影子,亦是7号文大方向。随着药品市场化,采购双方需更多的沟通,特别是对价格真实信息掌握不全面的药品,平台增加对专利、独家的谈判平台设计。而对于实际交易价测算后日均治疗费用化学药低于3块,中成药低于5块的直接挂网。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医药信息链 作者:Sh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