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开始,坊间就开始传出重庆将成为医保支付价政策的先行改革者。3月23日,重庆市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行)的通知》,对实施医保支付价的原则、范围、制度标准的确定、医院如何与医保部门结算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按照要求,2015年6月1日起,重庆将实施新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备受瞩目的重庆医保支付价改革终于要来了!
小编对比文件的最终稿及今年1月份盛传的送审稿发现,两稿基本原则一致,但最终稿在医保支付标准的确定上进行了微调。
按照《通知》规定,重庆将选取上一年度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额前300位的医保药品以及与其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不含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低价药品,以下简称试点药品)纳入试点,逐步扩大到所有医保药品。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作为一个统计期确定试点药品,按自然年度执行。
而在标准制定上,送审稿是将“同品规药品以及其在各省市(自治区)的中标价计算平均价,以重庆市药交所上年度实际成交价均价确定为医保支付价”;而《通知》最后规定的则是:“以普通质量层次(国产GMP)的药品(不含区别定价药品)在各省(区、市)的购销均价计算普通质量层次平均值”。
那么,问题就一个接一个来了。
重庆方案比较温和?
无论是送审稿还是最终稿,重庆的医保支付价,都在现实医保资金池水平下,兼顾了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采取分层次、分级补偿,可谓照顾到了最多利益相关方。
医保支付标准科学不?
对于最终稿将GMP放进支付价标准评定中,有业内人士担忧: GMP层次价高的产品会拉低单独定价产品的医保支付价,因为GMP药品中也有中标价高于均价的产品。但由于按照《通知》,重庆在计算支付价标准时,并不参考区别定价产品,标准定好以后,高于标准的再按照数量,用品牌进行区分,因此不会存在上述问题。
另外,按照最终稿表述,支付标准是取各省的“购销均价”,这其中所包含的“想象空间”比“中标价”多得多,因此有人认为这是重庆留下的一道“口子”。
降价是“永恒”的追求?
尽管重庆的医保支付价改革的一个特点,是尊重重庆药交所的实际交易价格,看起来确实并非处心积虑地利用价格联动等手段以压低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医院主导压价(二次议价)的趋势将更明显,药企在支付价下拼的就是降价幅度,尤其是有相关媒体报道,重庆医药市场扩容近100亿,这促使企业必然想方设法以最低供货价进入医院,抢夺市场。
据统计,重庆现有三甲医院共28家(如图),再加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日前表示,今年要确保完成全市建成30所三甲医院的目标,同时根据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取到2020年再建成10所三甲医院,基本实现三甲医院各区县全覆盖。如此,再过五年,重庆三甲医院将达到40家,按当前三甲医院的正常药品收入,至少有50-100亿的新增药品收入。
部队系统5家
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解放军324医院
重医系统7家
重医附一医、重医附二院、重医儿童医院、重医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院上清寺分院、重医附属永川医院、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
市级系统7家
市一院、市三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九院、市中医院、市肿瘤医院、市五院
区县级9家
三峡中心医院、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长寿区人民医院、开县人民医院、江津区人民医院、九龙坡区第一中医院、北碚区中医院。
劣币会不会驱逐良币?
在价格厮杀成竞争主线下,短期内极可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实际上,一旦价格太低,就会出现有价无市、低价药品短缺的现象(三明医改正是如此)。因此,长期看,处于不同支付价起跑线的药品,在市场竞争中谁生谁死,还是未知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行)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5〕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逐步形成药品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合理购药,建立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试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原则
坚持量大先试、超标分担、低价奖励、医保结算、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利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三医联动”改革的促进作用。
二、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市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特病定点药店(以下简称定点服务机构)。
(二)药品范围。选取上一年度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额前300位的医疗保险药品以及与其同通用名、同剂型的药品(不含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低价药品,以下简称试点药品)纳入试点,逐步扩大到所有医疗保险药品。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作为一个统计期确定试点药品,按自然年度执行。
三、支付标准
按照公开、公正原则,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各厂牌药品(以下简称药品)在其他省(区、市)实际购销价(无购销价的药品采用中标价,下同)和上一年度重庆药品交易所成交均价情况,确定不同规格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小规格药品的支付标准不得超过大规格药品的支付标准。
(一)对试点药品,以普通质量层次(国产GMP)的药品(不含区别定价药品)在各省(区、市)的购销均价计算普通质量层次平均值(以下简称平均值),低于平均值的,以平均值作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高于平均值的,分厂牌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1.有 3 个及以上购销价的,以该药品购销价低的后 3位的均值作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2.有2个购销价的,以低的购销价为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3.只有一个购销价的,在购销价的基础上,下降一定比例确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具体下降比例为:上一年度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金额排前 100 位(含 100 位)的下降 5%,101—200位的下降4%,201—300位的下降3%。
按以上办法计算的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低于平均值的,以平均值作为支付标准;高于平均值的,其支付标准不得超过该药品上一年度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实际成交均价。
(二)建立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试点期间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每年参考重庆药品交易所实际成交均价和有关省(区、市)购销价情况调整。全面实施后,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制定。
(三)试点药品在下一年度成交额未进入试点范围的,仍执行按以上办法确定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四)按以上办法确定的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向社会公示,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四、医疗保险药品支付限额
(一)未纳入试点的医疗保险药品,以该药品上一年度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实际成交均价为基础确定医疗保险支付限额。
(二)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低价药品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另行制定。
五、药品加成政策
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定点服务机构,按本通知第三条确定的支付标准和第四条确定的支付限额作为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限额);其他定点服务机构按以上标准(限额)加上国家规定的药品
加成之和作为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限额),但不得超过物价部门定价。如国家对药品加成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医疗保险药品费用结算
(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限额)、药品加成和规定报销比例结算并划拨资金。
(二)参保人与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参保人按定点服务机构药品实际购销价(符合药品加成政策的,含加成额)和医疗保险规定个人承担的比例结算付款。
七、医疗保险资金拨付
按现行基金支付流程,每月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应支付医疗保险费用的30%,拨付到定点服务机构在重庆药品交易所开设的结算帐户,用于定点服务机构支付购药款项;其余医疗保险费用按原渠道拨付。
八、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实施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改革是适应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制定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改革的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有关规定,以及服务协议约定,负责查处违反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行为。建立联席会商、信息沟通、数据交换、对账支付等制度,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市财政局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拨付、监管,提高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率。
(三)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指导、管理和监督,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购药、用药。
(四)市物价局参与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改革政策制定。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监管,规范药店医疗保险药品销售行为。
(六)重庆药品交易所要加强药品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监测,监督药品交易资金拨付,完善交易机制,增强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加强交易行为监管,加快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为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改革提供支撑,并及时反馈运行情况及问题。
(七)药品生产企业及供货商应诚信经营。定点服务机构应如实在重庆药品交易所下达采购单,明确采购的数量、单价及成交金额,遵循相关部门规定的药占比、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等指标,逐步形成合理采购和使用各质量层次药物机制。对药品采购中发现量价不实的,一经核实,暂停该药品进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九、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3日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作者:三健客
为你推荐

携手共绘“个性化近视手术”新蓝图:爱尔眼科与爱尔康启动100家医院全光塑技术战略合作
双方将以技术共享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为支撑,以科研协作为纽带,全力推进屈光手术标准化诊疗体系建设,加速前沿技术在临床领域的普及应用
文/ 屈慧莹 2025-04-19 23:35

CDE: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申报资料及技术要求
允许香港、澳门特区本地登记的生产企业持有,并经香港、澳门特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且在香港、澳门特区使用15年以上,生产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传统...
2025-04-18 18:54

君德医药完成近亿元A轮融资,加速推进创新药械组合平台建设与产品上市
本轮融资主要用于首个减重口服器械的注册及生产销售,以及加速多个核心创新药械组合技术平台的产品管线研发进程。
2025-04-18 14:34

礼来首个小分子口服GLP-1RA药物orforglipron 3期临床研究成功
Orforglipron是首个成功完成3期临床研究的小分子GLP-1类药物,各剂量组平均A1C降幅为1 3%至1 6%
2025-04-18 14:12

WSOPRAS 2025落幕:中国眼整形闪耀国际舞台,李冬梅教授代表爱尔眼科获2027年大会主办权
4月10日至12日,世界眼整形重建外科学会(WSOPRAS)2025年国际峰会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盛大举行。
文/李林 2025-04-18 09:27

华东医药2024年报出炉,营收超400亿,创新产品密集上市
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19 06亿元,同比增长3 16%;实现归母净利润35 12亿元,同比增长23 72%,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3 52亿元,同比增长22 48%。
2025-04-17 21:18

讯飞医疗与爱奥乐医疗联合首发AI血压计,开启高血压管理新时代
4月11日,在备受瞩目的乌镇健康大会上,讯飞医疗与爱奥乐医疗联合首发AI血压计,作为行业首款搭载医疗大模型的AI血压计,引领家用医疗器械从单一检测工具进化为全周期健康管理解...
2025-04-17 20:34

又一款常用药物被暂停采购资格
近日,上海阳光采购网发布通知,因未按要求调整药价,自2025年4月15日24时起暂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盐酸地芬尼多片(25mg*12片 板 盒,铝塑)采购资格。
2025-04-17 15:29

超16亿元,达仁堂“清仓”中美史克
日前,达仁堂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分别向赫力昂(中国)、Haleon CH SARL(简称“赫力昂(英国))转让所持有的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中美史克”)4 6%股权份额、7...
2025-04-17 15:08

上海发布10款重点监控品种
根据上海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则,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药品是,“红黄绿线”议价将实时提醒采购产品的价格是否存在问题,从而保证临床需求,并避免不合理调价。
2025-04-16 22:15

马斯克称今年将首次在人体植入“盲视”设备,让失明者重见光明
4月初,马斯克在多个场合宣布,公司计划于今年底首次在人体内植入名为“Blindsight(盲视)”的脑机接口设备,目标是让完全失明者重见光明。
2025-04-16 14:28

诺令生物完成数亿元人民币C轮融资,加速出海步伐和多元化产品布局
本轮融资将主要用于核心产品“便携式一氧化氮(NO)吸入治疗仪”的产能扩充、全球化推广,以及围绕NO缓释与发生技术的创新管线研发
2025-04-15 17:12

扬帆出海正当时:Cytiva 为中国生物药企绘制全球合规航海图
峰会聚焦法规解读、国际监管环境、中国生物药企业出海案例等关键议题,通过专家分享和深入解读,为中国生物药企提供全球化战略指导和合规支持;
2025-04-15 17:00

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礼来携手信达生物、和黄医药加速赋能本土医药创新
礼来携手本土合作伙伴信达生物、和黄医药齐聚上海,共话本土医药创新发展,探索加速惠及中国肿瘤患者的新模式
2025-04-15 16:27

ADC明星企业映恩生物港交所上市,开盘高开91.33%
上市首日,其股价开盘高开91 33%,随后涨幅迅速扩大至127 06%,午间收报214 80港元,市值突破178 66亿港元,成为近年来港股18A生物科技公司中最亮眼的IPO案例之一。
2025-04-15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