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医药人士的微信朋友圈应该被“价格谈判”刷爆了!
据悉,《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于近日正式结束了在国家相关部门间的意见征集,进入下一轮立法程序,此外,《方案》中海提到,卫计委将牵头成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指导委员会(下称“国家药价谈判委”),成员分别来自国家药价谈判委成员单位、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卫计委药具管理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等。
此《方案》是国家发改委即将放开药品价格管制改革之后,对整个药品市场影响重大的行业政策。势必将引起几乎所有医药企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价格管制之前的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专利药、原研药等产品。
为了能让大家一目了然,下面整理了这次药价谈判7大要点。
1、谈判范围目标是?哪些药品将被砍?
价格高、疗效确切,社会关注的若干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的药品先行试点。
肿瘤用药、儿童用药、公共卫生用药、中成药等中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纳入谈判范围。
2、价格参考的是?凭什么杀价?
香港、澳门、台湾等大中华区价格,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中标价、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药店零售价、代表性国家采购价等信息。
3、怎么谈?谁将掌握谈判大权?
1,临床用专利药。参照香港、澳门、台湾等大中华地区以及其他国家药品,依托卫计委预算管理医院、省级医院、高校附属医院以及部队医院用药数量,以市场换价格、谈采合一,由相关专业谈判委员会议定采购价格。(国家级别谈)2,公共卫生专利药,则将借鉴艾滋病、结核病用药纳入公共卫生项目采购供应模式,带预算谈判、带量谈判、集中采购、集中配送、定点机构、定人使用,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谈判议定采购价格。(国家级别谈)3,独家生产的中成药,委托省级谈判机构根据当地医保筹资水平,通过谈判协商确定价格,与医保支付联动。(省级级别谈)
4、谈判原则?砍价理由与条件!
建立国家和省(区、市)两级药品价格他那盘,区分不同类别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运用医保支付标准、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市场份额等政策策略,采取量价挂钩、单一货源、买赠结合、打包议价、税价联动等方式,实现谈判效果最大化。
5、Duang~~重中之重,谈判委员会!
握大权卫计委牵头,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商务部、审计、海关、税务、工商、食药监、知识产权、保健监督、总后卫等部门。委员由相关部门的部级领导组成。负责审定谈判药品品种、谈判实施方案和采购价格等重大事项。
6、谁会先开始?
国家癌症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北京儿童医院、中国疾控中心、中医药行业协会分别成立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公共卫生用药、中成药等组成谈判组,从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评价、整理分析国际询价等资料,提出谈判策略,承担具体谈判事宜,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或者在线谈判。部分品种还可委托省招办。
7、配送结算
鼓励药企直接配送,若委托配送,只能委托一次。
征求稿,跟所有的文件稿一样,属于一个大框架,但从内容不难看出,得需注意以下几点:
1、需认真,当中涉及三个主体: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指导委员会、专业谈判小组和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监督委员会,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人机或人人对话的一个环节,而是一套完整的流程体系,作为企业,需要重新去熟悉、认知这一套流程的每一个环节。
2、需全面。当中涉及二个信息化系统:药品价格信息库和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信,作为企业,都比较关心谈判药品采购价格的底线区间,回想一下都通过了哪些方式被采集到了哪些数据?按照国家的管理方向,数据联动,维护价格将成为日常工作重点。
3、需谨慎。当中涉及三类药品:临床用专利药品、公共卫生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此类药品在价格上普遍都有一个共性,真实价格信息不明朗且多数偏高,因此,对于药品价格信息库在收集此类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更多时候可能会以量作为诱导,而第一次的谈判结果往往也会成为后面的参考。
4、需专业。当中涉及一个主导途径:允许和鼓励企业以适当方式向社会说明药品的价格、疗效、销售等情况,并接受质询。这将成为谈判中企业为数不多的一种进取方式,这不是电视选秀节目打感情牌的环节,这是一个专业知识的沟通、市场情况的汇报,需要企业谈判人员具备有一定的产品知识。
在这次的发改委价格座谈会上,除了专利药这些“贵族药”谈判机制吸人眼球,就低价药品的管理,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对于低价药品,发改委新版内容取消了第5小条关于低价药品政策的描述。据闻发改委讨论了取消低价药品清单的建议,要求凡符合日均费用标准(现阶段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药品,直接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吊诡的是卫计委积极赞同发改委取消低价药清单,同时建议明确日均费用按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零售价计算,并提出日均费用标准两年一调整的建议。而人社部还是建议维持现行低价药品政策,担心不公布低价药清单会产生混乱。
对于以上讨论的取消低价药清单, 笔者认为比较更贴近各地招标和药品采购现状。原来低价药清单是按最高零售价标准核定的,但实际上招标中不少药品的中标价和医院零售价已远远低于最高零售价,所以即便药品的实际零售价已经符合低价药标准,也无法列入低价药管理。目前政策调整后将相对更灵活一些。
卫计委建议日均费用两年一调整政策,显然是为目前各地进行的以降价为主旋律的招标议价打好埋伏。同时按医院实际零售价计算,也会给企业的产品价格设定了天花板,未来企业产品价格调整更多的需要依靠卫计委相关政策衔接。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医药信息链 医药云端信息 新康界 医谷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