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消息,国家医保局已启动第三轮全国联调,指导各地进一步降低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价格和费用。
截至目前,共有30个省份先后将单人单检价格降至每人份40元以下(含40元),混检价格降至每人份10元以下(含10元)。按要求,各地将在12月15日前完成降价。
各地核酸检测价格汇总
北京——单检35元/次
12月10日, 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12月11日起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样本价格由58元降低至35元/次,5样本、10样本混合检测价格同步由每样本18元、13元统一降低至8元。此次是北京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第6次动态调整。
天津——单检40元/次
12月6日, 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份40元,10人混检和5人混检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份9元。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新价格。
四川——单检40元/次
12月6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下调为4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统一下调为10元/人次。上述2项价格均包含检测试剂,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不区分检验方法,且为全省最高限价,各市(州)同一检测项目价格不得高于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山东——单检35元/次
12月2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降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山东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将进一步降低,单人单检收费标准下调为35元/人次,10人混检和5人混检收费标准统一下调为1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江西——单检不超过40元/次
11月23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0时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次检测价格统一下调为30元/人次,检测价格和检测试剂价格的总和不得超过40元/人次;混合检测价格统一下调为10元/人次。
福建——单检39元/次
11月20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21年11月24日起,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调整为每人次39元,5混1检测、10合1混采检测项目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8元。
山西——单检不超过40元/次
11月25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山西省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由原每人次50元降低至每人次30元,加上检测试剂总费用不超过40元,比原单人单检总价降低20元。新冠病毒5混1测定价格,由原每人次2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10混1测定价格,由原每人次15元降低至每人次10元。混检项目含核酸检测试剂,适用于愿检尽检的大人群样本筛查。
河北——单检40元/次
11月19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1月25日起,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最高限价由每人份60元调整为40元;5人混检和10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8元。
此外,还有甘肃、辽宁、江苏等省市也陆续下调了核酸检测价格。例如,甘肃省单人单样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40元/人次,混样检测最高限价从13元/人次调整为10元/人次。辽宁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40元,5合1混合检测和10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10元。此外,辽宁阜新、锦州等地还提出对主动进行核酸筛查结果阳性人员,经核实后奖励2万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