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两份文件。
根据通告,1010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免于临床评价,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199项,占比19.7%,423项目诊断试剂免于临床试验,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医谷网
9月1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1年第71号)两份文件。
根据通告,1010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免于临床评价,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199项,占比19.7%,423项目诊断试剂免于临床试验,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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