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通知要求,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此外,已经按照医疗器械受理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进行审评审批,准予注册的,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限定其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体温计又称“医用温度计”,它可以记录该温度计所曾测定的最高温度。体温计可分为玻璃体温计、电子式体温计、多功能红外体温计。据企查查数据,2015年全国成立体温计相关企业2039家,2016-2018年全国成立体温计相关企业数量均在1000家左右,2019年较少仅840家。2020年受疫情影响,体温计需求激增,体温计相关企业成立1180家。同比增长88.4%,其中三季度新注册181家。
据企查查数据,全国在业/存续体温计相关企业1.37万家,其中,广东、山东、河北、北京、河南超1000家,广东在业/存续体温计相关企业最多达3691家,山东位居第二,在业/存续体温计相关企业1821家,河北、北京、河南位列第3-5名,企业数量分别为1449家、1181家、1038家。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在业/存续体温计相关企业数量较少。
另值得注意的是,整个体温计行业84%的企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