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东莞疑似追随深圳一起GPO后,今日(7月31日),广东省卫计委一则通告进一步明确广州、深圳在药品GPO基础上,将进一步将耗材采购权限下放到这两个城市。这意味着该省耗材全省集中采购还未真正实施,广深两地就已退出省级集采。
广东省卫计委委托下放的五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其中一项就是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管理。该事项下放广州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实施。由受委托机关负责辖区内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结算。
我们不禁要问,广东不是在去年就出台耗材交易办法,计划在省药交平台上统一交易吗?那么这则通告意味着什么?
2016年6月29日,广东省卫计委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药监局在内的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在第二条、第三条明确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所用耗材将通过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如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 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2016年7月15日,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工作的通知》,提出:
广东省将于2016年10月启动医用耗材经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工作。 省交易平台医用耗材正式挂网交易后,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统一监管。各地市不再组织以市为单位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也不再单独设立采购平台。停止所有挂网交易目录外产品及通过非省级交易平台方式的采购。医疗机构不得以地方招标、库存量大等理由,拖延医用耗材省交易平台交易的执行时间。
时隔一年,广州、深圳两地的药品+耗材,将从省平台脱离出来自行采购交易。稍有不同的是,药品是广州继深圳之后剥离,而耗材则可以视为集中采购还未真正开始,广深两地就退出了省平台的集中采购。
结合广东省卫计委前后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以及近期广东两个采购平台的动向一起看,这是该省进行药品耗材采购改革的一部分,改革还将持续深入,药企面临的采购环境愈加复杂。
一、东莞加入深圳,一起跨区域联合采购
上个星期,一份名为“东莞市推进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开始流传,所谓的“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意即东莞将与深圳形成采购联盟,一起GPO。
根据该方案,东莞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省平台或者GPO,其中,医疗机构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平台,那么哪个平台会“质优价廉”呢?
再看看东莞加入深圳GPO的目标:药品采购费用下降30%,药占比下降到27%,病人药品花费小于30%,如果省平台没有制造足够的条件去压价,那么就目前来说,深圳GPO确实比较“质优价廉”,医疗机构会偏向于哪个平台,已经不言而喻。
事实上,在该“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联盟”中,从方案中处处流露出的“以深圳为参考”等字眼可以看出,该联盟将以深圳为主导,而且未来可能会新增加成员,这个成员会否是方案中提到的“深莞惠一体化”发展规划中的惠州,目前未有定论。
深圳的跨区域联盟采购也极有可能不限于GPO,未来可能还是以深圳为主导,吸纳其他成员以新的采购组织出现,是类似京津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的高指向性平台?还是类似广东省平台的集中采购平台?还是其他创新形势的平台?
但就东莞这份方案来看,无论深圳如何另起平台,东莞都in了——“我市联合深圳市进行跨区域联合采购,若深圳变更或增加集团采购组织,我市也跟随变更或增加。”
二、广东省平台集大成,“省市共建”
还是在上个星期,7月19,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黄飞一行前往省药交中心调研,结合近期广州将建立GPO和地级市自行采购等情况,黄飞主任提出“省市共建GPO模式”,将以广州、佛山为试点探索在省平台开设“GPO专区”或“城市分中心”,创新交易形式,并利用“互联网+”实现跨省交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从这些信息来看,省平台将在“省市共建”的基础上,彻底贯彻“一个平台,多种采购生态,上下联动”。
除此之外,广东省要交平台也有意打造“南中国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跨省交易。
目前的跨区域采购平台有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跨区域采购联盟有三明联盟、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西部高值耗材采购联盟,每一个的体量都不容小觑,但广东除了珠海,至今未参与任何采购联盟。
现在看来,或许是有意要以广东(广州)为主导,依托省平台建立跨区域联盟采购,药企又将增加一个强有力的议价采购单元,由此看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身负多个重任,广东在GPO、地级市自行采购、医联体组团采购后,又添一层采购体系。
对药企有什么影响?
先复习一下广东错综复杂的采购环境:
广东“四个允许”之下至少有“4层采购体系”,总结一下就是:两个平台,4+N种采购生态,花样降价,吊打企业:
1.允许广州、深圳以市为单位GPO团购——省平台下的广州GPO专区、以深圳为主导的GPO联盟;
2.允许其他地市以市为单位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组团、委托谈判采购——佛山、广州专区先行试点;
3.允许医疗机构在省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形式与企业谈判采购;
4.允许医疗机构组团集中配送;
5.孕育中的联盟——以广东为主导的跨区域联盟采购平台,南中国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跨省交易。
目前,各市进展如下:
【广州】政策文件:广州市医改方案
1.GPO + 以市为单位的议价组团,在省平台下开设专区 + 医联体采购
2.医保介入采购——市人社局制定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采购;市医保局具体经办采购;
3.执行统一配送。
【佛山】政策文件:佛山市医改方案
1.以市为单位的议价组团,在省平台下开设专区+ 医联体采购
2.移植福建医保办模式
3.执行统一配送,成立市直禅城高明三水组团、南海组团、顺德组团三个医院采购联盟,同时由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遴选三个联盟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配送商。由配送商进行整体让利。
【深圳、东莞】
广东省平台集中采购和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并行
【清远】政策文件:清远市医改方案
以市为单位参与采购+医联体采购
【医改试点城市:珠海、中山、惠州、江门以及肇庆(深圳东莞除外)】
政策文件:广东医改方案
1.允许以市为单位在平台上自行采购
2.中山——THL平台(弃用中)
3.珠海、中山、东莞三个试点城市试点福建医保办模式
目前,广州、深圳带着主角光环,又有省卫计委下放权限加持,意味着这两个主角,将在现有确定的体系下,各自又衍生1+N层采购体系。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不小心,广东就演变出三千世界,问你惊未。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