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福建、江西、上海、山东、海南、内蒙古、北京之后,昨日(8月8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稿显示,浙江省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收费竟然跟北京和上海的收费标准是一模一样的。
征求意见稿提到,2016年9月15日起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事项的注册申请人,其注册申请事项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式审查符合本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受理条件的,应按照本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缴纳注册费。
同时,对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免收首次注册费。
以下为浙江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