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掉112家耗材供应商
当前,医改进入深水区,尤其是药品(耗材)价格虚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上海市东方医院探索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新模式,2012年东方医院南院开业,将全院药品、高值耗材的采购权都委托给一家供应商,最终选择了与资质、业绩、服务能力都比较强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国药集团承担了药物流通场地租金、分发药及检验设备投入、药事人员薪酬及培训等费用,东方医院的运营成本大大减少。
在保证临床需求的前提下,东方医院大幅压缩了厂家规模。在耗材方面,统一集中采购之前,骨科、心内科、检验科分别对接厂商 23家、43家、51家;统一采购后,骨科类仅对接2家,心脏支架2家,检验科1家。由原来的117家,缩减至5家,减少了96%。
院方认为,通过与供应商签订独家集中采购与服务合同,不但节约了运营成本、给予患者优惠减免,还初步遏制了过度医疗,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备受诟病的托管
托管、药房托管对行业内人士来说并不陌生。特别是去年11月15日,湖北卫计委联合工商局、物价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的出台,被认为是湖北省意在以行政手段强推药房托管。随后湖北省当地89家医药企业联名上书,更是引爆了公众对药房托管的争议。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20余名代表、委员联合建议规范药房托管,防止其衍变为变相的“以药补医”。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也指出,药房托管是“一个很糟糕的做法”。
中国医院协会的一份调研报告的判断是,药房托管难解医药贿赂问题,难以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中国药学会相关人士也指出,所谓药房托管,实际上是药品利益的再分配,是打着医药分开旗号,建立新的利益链条。
为何药房托管会引来如此大的反对之声?
湖北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89家联名反对的企业认为:《指导意见》规定药房托管产生利润,还要由托管双方明确分成比例。实际上就是将原来药房托管试点阶段的各种暗中让利回扣明朗化了,将不合法的行为变为合法行为了。而在业界看来,药房托管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圈地再分配游戏。
天士力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闫希军曾公开表示,“药房托管”模式是商业机构或医院独占药房资源,并不公平,挤压生产企业发展。
企业利润空间将被大幅压缩
据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枣阳市人民医院药房被独家托管后,收取托管企业的保证金数及压款额度高达1.98亿元;宜城市人民医院收取托管企业的保证金数及压款额度达1.2亿元。此外,托管企业还要承担流通场地租金、检验设备投入等费用,以及用于支持医院发展的费用。这一托管的天价门槛,使广大中小企业只能望其项背,眼看市场广阔而无从涉足。
迫于利润的压力,托管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一方面会选择供应利润高、差价大的医疗器械。低成本、利润空间小的医疗器械、耗材等因此将无法进入医院使用,低价代理企业或即将很快面临洗牌。
另一方面,托管了医院药房就等于垄断了医院的医疗器械供应渠道,由于一家独大,托管企业替代医疗机构掌控了上游供应商进入医院销售的入口,谁想要进药谁就要给其返利,他们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出高额的扣率要求,并将其中产生的利润由托管双方共同分享,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再谈判不可避免。
企业将会再被剥一层皮,这样势必造成生产企业不堪重负。为保住市场份额,企业要么降价,产品利润空间将会被大幅度压缩;或者提高出厂价,形成新的虚高定价,但最终还是由患者来承受这些隐性的成本。
东方医院表示,今年要将这一集中采购模式推广到东方医院本部,对此我们将持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 作者: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