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等级评估,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健康 来源:医谷网
2023
12/15
22:50
医谷网 医疗健康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目前试点城市已扩展至49个城市。

伴随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深,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总人口将超过20%。长期护理险被认为是老龄照护,特别是失能老人照护的重要保障。这其中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运行的关键环节,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基金筹资的重要支撑,为此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形成评估管理办法。但由于各地基础条件不同,评估工作差异度较大,评估管理规范性不足。为促进统一规范,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在系统梳理试点做法、总结提炼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形成《管理办法》,明确评估管理工作统一要求,以规范化管理推进试点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各级医保部门职责等,明确采取签订评估服务协议方式,确定权责。强调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不得同时承担经办工作。鼓励支持发展独立的评估机构,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可依托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实施评估。同时对评估人员的基本条件、执行流程、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保障参保群众公平享受待遇、确保制度长远可持续、推动相关领域协同发展。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长期护理险开展试点城市/地区

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河北省承德市、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珲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上饶市、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 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失能等级评估,是指依据《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对评估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认知、感知觉与沟通等方面的能力丧失程度的分级评估。依本办法作出的评估结论是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必要依据。

第四条 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科学规范、权责明晰、高效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评估管理专业化水平,促进评估行业发展,为参保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服务。

第五条 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拟定失能等级评估有关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依据本办法制定经办规程,明确评估操作程序,拟定评估服务协议范本,指导地方做好失能等级评估相关经办管理服务等工作。

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指导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定点评估机构

第六条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定点评估机构是指纳入统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开展失能等级评估的机构。

第七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评估机构签订评估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定点评估机构应严格履行评估服务协议,加强内部建设,优化服务,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强化质量控制,确保评估质量和评估结论准确性。

第九条 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长期护理服务工作,不得同时承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

第十条 鼓励支持发展独立的评估机构。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可依托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实施评估。随制度健全完善,逐步向独立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形式过渡。

第三章 评估人员

第十一条 评估人员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经专门培训合格,具体实施失能等级评估的专业人员。

评估人员包括评估员和评估专家。评估员负责采集评估信息,协助开展现场评估。评估专家负责开展现场评估,提出评估结论;承担复评工作;依据护理服务需求提出护理服务计划建议。

第十二条 评估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医学、护理、康复、心理、长期照护、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参加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掌握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熟悉评估操作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工作中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相关行业领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评估专家除须具备上述第(二)项、第(三)项条件外,还应具有临床医学、护理、康复、精神心理等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和2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第十三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建立评估人员库,完善档案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定期组织考核,明确准入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自行组织或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等组织做好评估人员培训,提升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第十五条 评估人员应严格执行评估操作规范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与评估对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评估标准

第十六条 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明确评估量表、评估指标、等级划分等,并适时调整。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

第十七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统一执行《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

第五章 评估流程

第十八条 失能等级评估流程主要包括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提出结论、公示与送达等环节。

第十九条 评估申请。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方便群众办事的多元化申请受理渠道。

第二十条 受理审核。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评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反馈受理审核结果。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1.未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

2.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

3.发生护理服务费用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4.申报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其他长期护理保险不予受理评估申请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现场评估。审核通过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组织定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原则上应有至少2名评估人员上门,其中至少有1名评估专家。现场评估人员依据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评估操作指南,采集信息,开展评估。须有至少1名评估对象的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

同时,可在邻里、社区等一定范围内走访调查评估对象的基本生活自理情况,做好调查笔录和视频录像,并参考医院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相关资料,作为提出评估结论的佐证资料。

第二十二条 提出结论。现场评估人员可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现场评估人员提出评估结论。现场评估人员不能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由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提出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应经过至少2名评估专家的评估确认。

第二十三条 公示与送达。评估结论达到待遇享受条件对应失能等级的,定点评估机构和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评估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或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定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论书。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送达评估结论书。

第二十四条 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应当积极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终止:

1.拒不接受失能等级评估信息采集的;

2.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失能等级评估的;

3.其他原因导致失能等级评估终止的。

第二十五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失能等级确定评估结论有效期,其中重度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第二十六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优化评估经办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要求,原则上评估结论书应在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送达。

第六章 其他评估情形

第二十七条 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对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复评原则上有不少于2名评估专家参加,参加初次评估的定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须回避。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第二十八条 第三人对公示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实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复评。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失能状态发生变化、与评估结论不匹配,评估结论出具满6个月的,可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评估。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通过抽查监督等途径,发现参保人当前失能状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待遇享受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组织重新评估。

第三十条 评估有效期届满前,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组织对需继续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进行重新评估。经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有效期届满后重新计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管理、协议履行、评估实施等进行监督,完善智能审核和监控规则,强化智能监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加强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服务协议履行情况的日常核查,定期对定点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进行抽查。

第三十二条 定点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畴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点评估机构违反评估服务协议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协议履行、工作质量等情况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评估服务协议续签、服务费用支付等挂钩。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加快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实施应用,推动评估全过程信息化。鼓励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动评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十五条 推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评估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来源:医谷网

为你推荐

CCOS 2024|全球引才引智,爱尔眼科迈向眼科医疗新征程资讯

CCOS 2024|全球引才引智,爱尔眼科迈向眼科医疗新征程

​9月4-8日,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八次眼科学术大会(CCOS2024)在武汉举行

2024-09-07 21:33

这项治疗“核科技”直击肝癌!瑞金海南医院成功开展首例钇90树脂微球手术资讯

这项治疗“核科技”直击肝癌!瑞金海南医院成功开展首例钇90树脂微球手术

9月1日,在瑞金医院放射介入科吴志远主任医师团队、海南省人民医院综合介入科林福煌主任医师团队和瑞金医院核医学科、瑞金海南医院手术室的通力合作下,首例钇90树脂微球手术顺...

2024-09-06 15:32

一款三价流感疫苗,降至10元以下资讯

一款三价流感疫苗,降至10元以下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群体性预防接种流感疫苗(省级)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9-06 14:31

1.85亿美元,天坛生物从外资手中买下一家血液制品企业资讯

1.85亿美元,天坛生物从外资手中买下一家血液制品企业

近日,天坛生物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拟以1 85亿美元总金额收购CSL BEHRING ASIA PA

2024-09-06 13:58

同仁堂(亳州)等4家中药饮片企业新增为“严重”失信医药企业资讯

同仁堂(亳州)等4家中药饮片企业新增为“严重”失信医药企业

9月5日,受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汇总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共计28家。

2024-09-05 22:15

支付宝推出AI健康管家,寻医、问药、陪诊AI帮办资讯

支付宝推出AI健康管家,寻医、问药、陪诊AI帮办

9月5日,支付宝在“2024 Inclusion·外滩大会”上发布了AI应用新产品“AI健康管家”,为用户提供找医生、读报告、陪看诊、问医保、管健康

2024-09-05 19:40

202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增速高于GDP增速资讯

202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增速高于GDP增速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23 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核算为90575 8亿元,占GDP 的比重为7 2%,人均卫生总费用为6425 3元。

2024-09-04 23:14

“一苗当先,百日不慌”百日咳公众科普行动启动资讯

“一苗当先,百日不慌”百日咳公众科普行动启动

在“健康中国行动”启动实施五周年之际,人民健康发起 “一苗当先,百日不慌”百日咳公众科普行动,全国各地预防接种单位同步开展宣传教育。

2024-09-04 15:28

6.35亿美元,岸迈生物与Vignette Bio就BCMA×CD3双特异性抗体达成合作资讯

6.35亿美元,岸迈生物与Vignette Bio就BCMA×CD3双特异性抗体达成合作

近日,岸迈生物与Vignette Bio宣布双方就岸迈生物靶向BCMA的T细胞接合(TCE)分子EMB-06,达成了一项授权许可协议。根据该协议规定,岸迈

2024-09-04 10:32

18A第一股,上半年营收为0资讯

18A第一股,上半年营收为0

曾经的“港股18A第一股”,如今业绩归零。近日,歌礼制药发布2024年上半年报,财报显示其期内收入为0,主要由于中国内地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

2024-09-04 09:01

取得积极数据,拜耳非奈利酮FINEARTS-HF III期研究结果在ESC 2024公布资讯

取得积极数据,拜耳非奈利酮FINEARTS-HF III期研究结果在ESC 2024公布

2024年9月1日,拜耳非奈利酮的FINEARTS-HF III期研究详细结果在2024年欧洲心脏病学会年会(ESC)热线环节发布,结果表明:与安慰剂相比,非奈利酮显着改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2024-09-03 14:42

一款国产创新药,撤回新适应症申请资讯

一款国产创新药,撤回新适应症申请

近日,和黄医药宣布已主动撤回呋喹替尼联合紫杉醇(paclitaxel)用于二线治疗晚期胃癌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中国新适应症上市申请,并将评估

2024-09-03 13:11

疗愈之旅  自然之力 ——全国癌症康复组织康复训练营实践研讨会暨第二期大连维特奥整合癌症康复训练营顺利举行资讯

疗愈之旅 自然之力 ——全国癌症康复组织康复训练营实践研讨会暨第二期大连维特奥整合癌症康复训练营顺利举行

2024年8月28日,中国抗癌协会康复分会携手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整合康复培训基地(大连),在大连维特奥国际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大连)肿瘤协作中心、大连星海抗癌乐园的共同承...

2024-09-02 17:21

守护青壮年肾脏健康:专家呼吁IgA肾病早期诊断与治疗资讯

守护青壮年肾脏健康:专家呼吁IgA肾病早期诊断与治疗

我国是全球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发病率最高的国家,其中IgA肾病约占35%~50%,目前有约500万的IgA肾病患者,每年新增确诊患者超过10万人。

2024-09-02 16:09

数智共生 · 开创未来 | 联仁健康惊艳亮相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 资讯

数智共生 · 开创未来 | 联仁健康惊艳亮相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

8月28日-30日,由国家数据局主办,贵州省人民政府承办的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简称“数博会”)在贵州贵阳举行。本届大会以“数智共生:开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未来...

2024-09-02 14:13

天歌生物医药推新品,满足公众高效健康防护需求资讯

天歌生物医药推新品,满足公众高效健康防护需求

8月31日,天歌(湖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歌生物医药)在杭州新品发布会上,不仅展示了其创新的医用口腔消毒剂,更通过这一平台,倡导了健康政策的发展和完善。

2024-09-02 09:25

第八十二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发布资讯

第八十二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发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二批)。

2024-09-01 15:57

又新增了4种,全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资讯

又新增了4种,全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新增4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分别为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

2024-08-30 19:07

连续第三个半年期实现盈利,和铂医药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翻倍资讯

连续第三个半年期实现盈利,和铂医药研究服务业务收入翻倍

2024上半年,公司整体收入约1 68亿元人民币(约2370万美元),盈利约992万元人民币(约140万美元),现金储备充盈,约合13亿元人民币(约1 83亿美元)。

2024-08-30 15:07

一家国内药企现金和银行结余超217亿元,上半年创新药大卖资讯

一家国内药企现金和银行结余超217亿元,上半年创新药大卖

以仿制药起家的翰森制药,在转型创新药的路途上,赢得了不错的开局。近日,翰森制药发布2024年中期业绩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约65 06亿

2024-08-30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