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报道,近日,全国多地的医保部门陆续收到了国家医保局抄送的一份函件,明确提出用医保基金支付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费用不符合现行医保政策规定,要求该地按照国发明电〔2020〕14号文进行整改,并要求不得突破国家医保待遇清单。
国发明电〔2020〕14号即《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
事实上,一些地方目前已经明确了核酸检测费用的财政资金来源。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5月3日起,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本检测及混合检测价格同步下调。同日起,本市核酸检测对市民免费,所需费用由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
5月2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自5月4日起,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免费,所需费用由财政资金和医保基金共同负担。
5月25日,南京市财政局官网发文称,南京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疫情防控,明确规模核酸检测经费结算政策。积极筹措“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经费1.6亿元,重点保障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工作人员,从事流调、消杀、标本采集检测工作人员,国内中高风险来宁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强化疫情源头管控。
昨日(5月25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