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会同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第一阶段5项工作成果。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专班办公室副主任、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明月现场介绍相关情况。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吕小蕾、省药监局副局长黎运达,以及省委宣传部、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海南电网公司、海口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提出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药品管理法明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海南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医保信息平台与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
针对该条措施,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明月介绍:海南电子处方中心是首个国家试点的省级平台,也是全国首个整合医保、卫健、药监、商保等各方数据,让数据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平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指导下,我省成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筹备组,以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作为试点,经过全方位沟通和全流程的测试,与医院共同努力,于近日流转出第一张电子处方,这是处方药流通管理体制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今后,海南居民只需在线操作,就能便捷享受“面诊购药、复诊续方、在线配药、就近取药/送药到家、线上随访”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下一步,处方中心将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并逐步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依托乐城先行区国际药械企业云集、创新药械与国际同步使用、乐城全球特药险等资源、政策和制度优势,在医药供应链新模式、临床服务与药品零售服务结合、用药管理服务等方面探索特许药械政策应用的新业态,缩短百姓与医院、药房等多方之间的距离,为全国各地群众来海南就医降低购药成本,提供服务便利。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吕小蕾表示——
首先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处方中心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和药品流通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是通过建设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专业信息化平台,提供便捷、规范、可及的多维度购药途径,方便群众,助力解决“看病难”问题。
第三,依托“互联网+”等形式,打通零售药店、医药流通、生产企业与医院的壁垒,同时衔接医保线上平台直接结算,减少流通环节,助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第四,通过共享平台和规范流程,逐步实现病患线上复诊和慢病在线续方,改善就医体验;有助于提升区域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协同水平,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和优质院外服务。
第五,通过应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保证电子处方数据安全情况下,有效提升区域内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及药品的合规性流转,帮助提高监管体系管理效率和信息可追溯程度。
其次电子处方中心建成后,未来将逐步全面覆盖包括互联网医院在内的全省各级医疗机构,链接医疗保险、专业药房、第三方配送、智慧售药终端等,形成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管理体系。同时,将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电子健康卡、健康海南、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最后电子处方中心建成后,将形成有助于慢病便捷化服务的管理体系,将以患者为核心,包括老年病患和慢病患者在内,打造“面诊可外延、复诊能续方、送药到家门、线上化随访”等多样功能,为本地居民和来岛游客提供更多的便捷服务。
目前,除海南省外,2022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也提出,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明确在互联网禁售的药品外,其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对接互联网医院、深圳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广东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同时,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与已批准试点的海南等电子处方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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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发布
来源:医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