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后,黑龙江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含中医医疗机构)内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者,均可在黑龙江省内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多点执业需由拟受聘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由拟受聘医疗机构将多点执业医师信息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三级甲等医院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类别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执业范围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二级诊疗科目相同。同时不得在第一执业地点规定工作时间内进行多点执业。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