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落地。
次日,在卫生计生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透露,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开展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平等、不合理政策的清理工作,并将做到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业内人士向健康界表示,有新的文件(《意见》)出台当然是好事,但文件中很多都是旧话重提,新提法并不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室主任朱恒鹏向健康界表示,新文件延续卫生计生委一贯的计划经济时代思维模式,继续强调区域卫生规划、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等非市场经济监管手段。朱恒鹏期待卫生计生委能摒弃计划经济思想。
网友“@谢汝石医生”更是称,“没有看到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这是保守思想为导向的意见。悲哀!”
当然,为社会办医松绑,绝非卫生计生委单个部门能够企及。业内人士呼吁,卫生计生委应该拿出领导力,出台细则文件、允许地方试点,切实地从行业发展角度思考问题,带领行业前行。
期待细则
中信产业基金医疗投资管理控股公司(弘慈医疗)副总经理张泉源分析认为,“以前的卫生部在过去的角色实际上是公立医院总院长,对公立医院进行改制也就是动了自己的利益。从逻辑上讲,卫生计生委并没有改革的动力。《意见》与三年前的58号文相比,缺乏新意也不是出乎意料的事情。”
张泉源认为,没有社会办医的细则,很多政策是不可能落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三年来卫生计生委出台的文件变化不大。“医改的难度确实很大,不能以此为托词或挡箭牌。只要目标明确、试点先行、控制风险,困难的事情也是可以做成的。”张泉源呼吁卫生计生委出台社会办医的细则文件,鼓励地方试点先行。
温州社会办医的政策体系是张泉源所肯定的。在2012年9月,做为全国唯一的社会资本办医联系点城市,温州最初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改革政策》(简称“社会办医1+11文件”),针对性地破解民营医院的土地、人才、资金等发展之困。随后,温州不断完善社会办医的政策体系,又发展到“1+17”文件。
继续释放改革信号
虽然《意见》仍旧老生常谈,对业内人士还是从中找出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非禁即入”,“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由省级卫生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等积极的信号。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非禁即入”的提法,此前已经出现在福建、温州等地方的鼓励政策中。卫生计生委在正式文件中明确表态“非禁即入”,尚属首次。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向健康界表示,卫生计生委一直在强调不可歧视民营医院,但是目前在社会办医过程中设置的关卡过多,除非减少关卡,不然真正的不歧视很难做到。这次文件特别提出“对符合申办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予以批准并及时发放相应的许可,不得无故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庄一强说,“这是很好的减少设卡的信号,可以为社会资本办医争取自己的权益提供依据。”
以前,中外合资、合作医疗项目的审批都是在中央完成,而此次文件明确将合资、合作项目的审批权力下放给省级政府,此举大大有利于审批流程的简化。庄一强认为,项目经理到省政府办业务毕竟能够比到北京办业务节约不少时间,并且距离项目越近,政府机构的办事人员越了解实际情况,这也能省去项目经理费心让中央政府办事人员了解项目背景的精力。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的提法在《意见》中再次得到重申。《意见》强调,要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足发展空间。“但是近几年来,各级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不断扩大,超过5000床的医院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明显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思路不吻合。”庄一强如是说。
在2013年年初,广西省贺州市广济医院总经理余小宝向健康界指出,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甚至财政的考虑,没有动力限制公立医院的体量,并且医联体等政策将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的优势,挤压社会办医空间。
经过一年的发展,余小宝对在公立医院夹缝中生存的民营医院前途不再像此前那么悲观。他告诉健康界,《意见》再次重申“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虽然在用词上还是模棱两可,也没有具体的应用细则,能否落地还是未知数,但其中的信号还是非常清楚的。
解读政策的人是关键
对于社会办医政策的落地,余小宝认为,其中卫生局局长的背景是大家忽略的重要因素。他对健康界说,从基层部门一步一步提升上来的地方卫生局局长与做过“一方诸侯”后调任的卫生局局长相比,两者在思维模式上有着本质不同,前者晋升来自于“谨小慎微、拿不准的事一律不作”,而后者晋升来自于真正把事情做成,即所谓的政绩。
余小宝举例,他的一个朋友打算收购广西某市的一家医院,但两年一直没有做成。当时的该市卫生局局长由一位卫生系统提拔上来的人担任,后来卫生局局长变成从副县长岗位调任,那朋友的收购工作在几个月内就起步。“文件都是同样的文件,解读的人不同,结果却截然不同。”余小宝说。
余小宝介绍,自己当初之所以选择贺州作为最终的办医项目地点,是因为贺州市卫生局局长黎安源是从区委副书记岗位调任,对政策的把握能力很强。事实证明,这样的领导确实眼界宽、有想法,愿意帮助项目经理把项目办成,而不是教条主义的“宁可错杀一万”。
“民营医疗为主导,公立医疗为补充才是大趋势。”网友“@湖南-骡子”表示,“民营医疗未来发展只有两条正路:一是增量发展,新办医疗机构以高端和中高端为主;二是存量改革,让社会资本改掉大部份公立医疗机构,政府不应该也没能力搞这么多的公立医疗机构,应该进行私有化。”
链接:2010年以来社会办医相关政策一览
2010年12月3日,发改委、卫生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
2011年5月31日,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年7月11日,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
2012年10月8日,国务院《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4年1月9日,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