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2013年在《中国医院院长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必须是针对政府办医,在满足当地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严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的扩增;限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提供范围。与现在的政策对比如何呢?有如何判断今后我国公与私的发展呢?更重要的是:考量政策的权威性与政府的领导力。预则立不预则废!
在国家和省政府政策的指导下,广东省以毗邻港澳、社会资本丰富的优势,占据了改革开放先机,民营医院正积极地、健康地发展着。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共有医疗机构1281家(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其中民营医院364家,占28.4%。民营医院已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其床位数3.0万张,占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12.3%;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3万人,占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1.3%;诊疗服务量占全省总量的16.3%。此外,广东省的民营医院不乏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身影,如东莞康华医院、东华医院、佛山禅城中心医院等,这有利于提高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就医。
虽然民营医院的发展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困惑与不足却不容忽视。偏见下的民营医院从目前广东省民营医院的经营模式来看,主要分为五类:自主经营模式,如东华医院、广州复大肿瘤医院;部分“托管”模式,如东莞康华医院;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的模式,如汕头潮南民生医院;股份制经营模式,如佛山禅城中心医院;集团连锁式管理模式,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
需要看到的是,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民营医院不论采用何种模式,都要与公立医院在市场中一同竞争,一争高低。公立医院带着“公”的金字招牌,一方面享受着免税,另一方面享受着政府的投入与补偿(虽然很少)。而民营医院即使是非营利性的,也只有3年免税或是享受税收优惠;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后,其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也需与公立医院相当。
公立医院“有利可图”,但民营医院何以为生?政府提出“政府主导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其具体涵义并未明朗,但政府在不愿增大投入的情况下,也不愿意解读其含义,默许公立医院将发展的触角延伸至高端医疗市场,默许这种有悖于公立医院公益性原则的市场行为。
在寻求差异化发展中,民营医院的出路无疑是要着眼于专科与高端医疗,这也符合医疗服务市场的规律。纵观各国,高端医疗服务只是医疗服务市场的一种必要补充,且必须由民营资本参与补充。也许有人会心存疑虑,现在都说看病难、看病贵,如果发展高端医疗,岂不会对本地医疗资源造成挤兑?其实不然!医疗资源并不会因此收到挤压,公益性医疗和高端医疗投资的渠道不同,任务不同,互为补充,两者并不冲突。相反,民营医院发展了高端医疗后,会让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得到凸显,除非公立医院不是政府办的。
在人才问题上,民营医院同样处于劣势。民营医院多聘请公立医院退休的高职称人员作为专家队伍,招聘刚毕业的学生作为基础人员,形成人才队伍“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这是由于现有的人事制度,决定了公立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易向民营医院流动,导致民营医院的人才队伍不稳定、质量不高,难以形成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再加上医疗服务是集体合作的结果,医生去了民营医院,赔偿风险有可能增大;另外,目前医生多点执业还无法真正实现,这也使得民营医院的中间人才紧缺。
当然,民营医院中存在个别自毁家门的,如投资者急功近利,管理不规范,重经济管理,轻质量管理,医院广告夸大其词,从而“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导致民众对民营医院普遍存在不信任心理。印尼卫生部部长Endang Rahayu Sedyaningsih患癌后千里迢迢来广州某民营医院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故而对我国民营医院的院长特别尊重与信赖,还亲自为院长的书作序,对医院的治疗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值得我们的民营医院以及民众好好思考。
营造非扭曲的发展环境对待民营医院,我们要鞭挞弄虚作假者,更要扶持真心办医者;政府要做的就是营造非扭曲的发展环境。在政策方面,政府需要为其制定扶持政策,建设良好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环境,出台操作性强的具体政策,鼓励有资质的医师和有医疗管理经验的公司办医,从金融、税收等方面,给足民营医疗机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而不是让民资站在玻璃门外,或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甚至遇上强力弹簧门。集团式管理,实现连锁式发展。如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发展至今已分布全国十几个省份,成为立足广州辐射全国的现代生物技术服务的集团企业,是优化医疗资源、向民间资本购买服务的典范。
总之,广东民营医疗机构为全省医疗服务体系注入了强大活力,已经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使民营医院能够在公立医院占主流地位的环境下发展,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政策。政策扶持是营造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2009年底,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广东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坚持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投资发展医药卫生事业,逐步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从金融、税收、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等方面,给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医。
二是规范审批。鼓励做长远投资的民资办医,积极为他们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快捷通道。一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明确提出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在同等资金、技术条件下,优先批准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开办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手续,审批管理权限逐步下放到各地市,规范审批步骤,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为社会资本投资办医提供便捷条件。
三是加强监管,提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优质服务。允许民营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经营性质,并在新农合及医保定点准入、120急救医疗网络准入、医院等级评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政策知情等方面,对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一视同仁。从人才引进上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允许公立医院的医生到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同纳入每年医疗质量评估检查的范围,实施日常业务指导。
四是争取政策突破,推动CEPA补充协议的落实,扩大粤澳港医疗卫生服务交流合作的范围。与香港、澳门CEPA补充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扩大了粤港澳医疗服务交流合作的范畴,对于充分利用香港、澳门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我省的民营发展有其特点,在规模和规范管理上都摸出一定的经验,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尤其一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支持民营发展的工作思路。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极度“垄断”而又没有发展思路的情况,公立医院占据的市场高低端,使民营医院狭路求生。
因此,民营医院主要存在现实的问题是:一是办院规模偏小,整体实力不强。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5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不多,50张床位以下的民营医院比例超过一半,民营医院数量虽已占全省医院总量的20%以上,但业务量不足10%。二是现有的人事制鼓励做长远投资的民资办医,积极为他们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快捷通道。一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各地需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在同等资金、技术条件下,优先批准设置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开办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步骤,清晰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为社会资本投资办医提供便捷条件。在监管方面,政府应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有助其发展的优质服务。
社会资本办医,市场的准入要宽,监管要严,尽量使它在市场环境下找生存和求生存。因此,需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培育,赋予其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由其制定行业规范并授权其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同纳入每年医疗质量评估检查的范围,实施日常业务指导,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另外,还需加强对公立医院的限制,降低民营医院技术准入的门槛。
目前我们很多地区一边鼓励民资进入,一边无限制地扩张公立医院;一边放宽民资办医政策,一边以区域卫生规划已满为由,将其拒于门外。区域卫生规划的限制必须是针对政府办医,在满足当地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严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的扩增;限制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的提供范围。只有这样,民营医院才可以在一个市场边界非常清晰的环境下投入与经营。
我们甚至可以修正以往的技术准入政策,不再以医院等级作为准入的必备条件,而是以技术的可靠性、人员的操作规范程度和设备设施的完备程度来判断。政府还应逐步建立民营医疗机构的正常退出机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并不是指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导致的退出,而是明确民营医疗机构注销、转让、兼并、拆分的手续和要求,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中国医改必须是两条腿走路,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民营医院是民营医院,左是左,右是右,不能两条腿都绑在一起。民营医院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在在于建立制度和政策来维护其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只有这样,民营医院才能如沐春风。
来源:亿欧 作者:廖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