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征求《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该省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值得关注的是,该省在建立健全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方面中提出五点具体措施,它们分别是:(一)、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二)、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三)、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为全科医师举办全科诊室提供全程服务;(五)、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薪酬方面,《意见稿》中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设置全科医生岗位津贴,按不低于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的20%核定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付。
《意见稿》中还提到,在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全额工资保障的基础上,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业务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不低于60%比例用于人员(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奖励性绩效发放。
另外,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成员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参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应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补偿标准和服务量对承担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在编人员和临聘人员)给予劳务补偿。
聘用管理方面,《意见稿》中规定基层卫生机构可从现有编制中单列“乡管村用”医师编制,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
执业空间方面,《意见稿》规定要求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门科、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这意味着全科医生执业范围不仅在基层医疗,还可到大医院,拓宽了全科医生的就业去向。
鼓励社会办医方面,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方面,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工作,逐步将试点范围覆盖到所有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当地县级财政负担。这一政策就给了基层医疗机构在特岗全科医生待遇方面极大的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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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谷整理